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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2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参加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与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及越田科贸有限公司共同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7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925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 2、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11年6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7)。 3、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同意提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开支,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7月4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银行借款。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146.25万元(按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85%计算)。详细内容见于2011年6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同意意见。 4、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16日10: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于2011年6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4)。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6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启明菱电") 2、投资金额和比例:启明菱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8,9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 3、合资期限:50年。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及越田科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签署了《关于设立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合同》,投资各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合作生产车载电子产品。 启明菱电拟定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925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 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是公司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在车载电子领域研发多年,在车载电子研发、生产方面希望通过合作再上新台阶,实现“十二五”规划的双百战略目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建一先生主持,会议以9票同意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宜未超过《公司章程》中对于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权限,因此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合资合同需报相关商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除本公司以外的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三菱电机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三菱电机”) 注册国家:日本 法定地址:东京都千代田区丸ノ内2-7-3 法定代表人:山西健一郎 2、三菱电机(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菱中国”) 注册国家:中国 法定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A座1507室 法定代表人:末木孝幸 3、交易对手方名称:越田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田科贸”) 注册国家:日本 法定地址:东京都港区东新桥2-2-9 法定代表人:越田亮三 三菱电机是全球高端车载电子产品的主要供应商之一,是全球车载电子开发、制造技术的领先者。三菱中国为三菱电机在中国设立的独资有限公司,越田科贸是三菱电机全球的商务服务公司。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 车载电子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启明菱电拟申请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由各投资方分二期以现金出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8,9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1%。 2、投资方式:现金。 3、公司治理: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委派的5名董事,三菱电机委派的2名董事,三菱中国委派的1名董事,及越田科贸委派的1名董事。本公司任命董事长,三菱电机任命副董事长。 启明菱电不设监事会,设置监事2名,由本公司和三菱电机分别委派1名。 启明菱电总经理由本公司委派。 4、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如迟延履行认缴出资义务时,视为违约方,并必须支付相应违约金。另外,违约方自出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未履行认缴义务时,即丧失基于合资合同的一切权利。其他当事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该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 (2)任何投资方,除因不可抗力以外,因迟延履行、不履行或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而造成其他当事人或合资公司受到经济损失时,必须赔偿该损失。 5、生效条件: 合资合同由各投资方签名,并自得到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 6、合资期限:50年。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及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合资公司可以利用外方先进的车载电子的生产技术、全球化的材料采购优势,同时结合公司多年来自主研发的经验及市场基础,实现互利双赢,预期可以给公司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通过与国际知名汽车电子企业合资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汽车电子规划、开发、生产、管理等技术及经验,打造具有启明特色的车载电子系列产品,可以快速提升公司汽车电子业务总体水平,加快公司国际化经营的步伐。 2、风险及对策 公司本项投资已经过了充分论证,但仍然可能面临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如未来受不可预期的因素影响导致未达到投资目的或产生投资损失,可能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公司将与该合资公司其他股东一起,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来控制、化解风险。 3、投资行为可能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长春启明菱电车载电子有限公司合资合同》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4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16日9:00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2010年度配股项目取得的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配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0年1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1年1月5日经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确认,同意公司再次将部分暂时闲置的配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1月5日起至2011年7月4日止。公司已于2011年6月14日将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及时归还到2010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配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情况 公司于2010年3月完成2010年度配股项目,共计配售股份37,580,325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74,359,884.07元。根据公司《配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公司已于2010年3月配股资金到位后,根据《配股说明书》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将募集资金3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公司配股项目—吉林省数据灾备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计划以及目前已安排的工程进度测算,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能够满足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同时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安排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时间,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开支,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7月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银行借款。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146.25万元(按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85%计算)。 公司将采取利用自有流动资金或动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等措施,确保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1、募集资金安全保障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与使用工作。对此次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公司将及时向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通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募集资金归还保障措施 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行为,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张屹山、安亚人、李德昌发表以下独立意见: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拟将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数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7月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公司前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已按规定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并不抵触,不存在影响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发表如下意见: 1、2011年6月14日,启明信息已将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1年6月15日公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规定。 2、根据启明信息配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启明信息本次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所涉及的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规定。 3、本次使用部分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业经公司201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的规定。 4、本次使用部分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启明信息2011年7月4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获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 5、启明信息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7,435.99万元,公司拟使用总额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鉴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因此本事项尚需提请启明信息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6、启明信息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同时启明信息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因此,本保荐人同意启明信息使用5,000万元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5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1年7月4日以网络投票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7月4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7月3日-2011年7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7月3日15:00至2011年7月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将于2011年6月29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6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解决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实际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开支,公司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1年7月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之日起,至2012年1月3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降低银行借款。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减少财务费用146.25万元(按六个月贷款基准利率5.85%计算)。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三)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7月1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代码:362232;投票简称:启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2;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1年7月3日15:00至2011年7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红、洪小矢 电话:0431-89603547 传真:0431-89603547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百合街启明软件园A座209室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邮编:130122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文件; 2、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7月4日召开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一、《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意见为:1、同意( ) 2、反对( ) 3、弃权( )4、其他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1-02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16日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由于公司现有银行授信额度期限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继续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质量维修担保、一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中期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固定资产贷款等,授信期限二年。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中期票据等,授信期限二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吴建会先生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2.53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18.28%,资产负债率(母公司)为37.30%,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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