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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1-030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6月16日-2011年6月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15:00至2011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六)主持人:汪洋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主体工程委托代建管理费的议案; 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037,059,200股股份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以同意34,152,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95%;反对6,40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46%;弃权10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259%。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商翁、孔富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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