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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29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勘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核实,公司对2011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发布的《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复核。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致使个别数据及表述错误,现予以更正,并就此出现的错误向广大投资者致歉,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岳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事项: 本次收购历经时间较长,《报告书》在不同时点经过多次修改,报告书中所披露的持股比例分别为2009年12月31日(35.12%)和2010年11月1日(35.79%),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统一前后披露口径,造成前后持股比例不一致。 根据东岳集团《2010年度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新华联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岳集团的股权比例为34.86%,《报告书》中关于此项持股比例应统一为此数据,现予以更正。 二、关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权比例事项: 2009年9月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入股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书》,按照协议书,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权比例为6.5%。 另据核实,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取得中国银监会的相关文件,根据此文件,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股权比例增至7.25%。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3日办理完毕增资工商登记手续,根据相关工商资料显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宁夏银行的股权比例为7.25%,《报告书》中关于此项持股比例应统一为此数据,现予以更正。 三、关于《收购报告书》第43页,"新华联置地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的财务数据单位为笔误,应更正为"万元"。 上述事项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文件中有所涉及的内容,以上述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7日 证券简称:*ST圣方 证券代码:000620 公告编号:2011-030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壹级 资质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壹级,证书编号:建开企【2011】1070号。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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