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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1-019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4日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发出,于2011年6月17日上午9:00-12:00在本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常士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常士生先生简历 常士生,男,1967年出生,硕士,曾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总经理;2005年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常士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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