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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1-018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此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整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关于公司治理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1-018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14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认为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治理的现状,整改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关于公司治理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的专项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交技发展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1-018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9号)和上海监管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上海辖区上市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沪证监公司字[2011]59 号)等文件的要求,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成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逐条对照通知自查事项,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4、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各项要求,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等各个方面不断改进和完善,建立了较为科学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并执行切合公司实际的内部控制 制度,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运作规范程度明显得到改善,在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都基本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能够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保证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控股股东依法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实行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五分开",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没有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董事的选聘程序,确保公司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独立,董事人员构成和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董事能够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认真履行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义务。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参考,大大提高了董事会办事效率。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监事的产生程序,监事会人员构成和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为规范经营管理,控制风险,保证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执行和监督起到了有效的指导、控制作用。

  6、公司独立性情况

  公司的资产、财务、管理、人事、业务等方面独立,不存在与控股股东人员任职重叠的情形。经营场所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商标注册及使用情况独立,对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单位不存在依赖性,也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7、信息披露管理及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尽管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重大公司治理缺陷,但在新的政策环境要求下,公司的内控体系还需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通过本次自查,公司认为以下治理细节方面需要继续完善和改进:

  1、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公司虽然依据相关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四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但其实际运作与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及决策过程如何更好的配合,使其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还在积极的探索之中。从这方面来看,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尚未充分全面的发挥出来,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进一步健全

  公司虽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但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以及公司自身的不断发展,在新的外部环境和政策指引下,公司的内控体系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需要制定一些新的制度与此相配套。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公司还需要对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梳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一套权责明确、管理严格、控制有效的运行机制。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但由于公司上市刚满一年,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局限于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等,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需要做更多的实际工作,来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进而达到完善公司治理的目标。

  4、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公司非常重视信息披露工作,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的事务进行详细的规定。但是一方面,由于涉及的内容众多,程序复杂,并且不断地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对于制度的把握需要不断地学习和领会,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上还需要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公司也面临着来自广大投资者的信息披露的需求,对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范围、力度等也需要好好把握。作为一家年轻的上市公司,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距离优秀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

  四、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责任人

  针对公司在自查后暴露出来的问题,本公司将加紧完善公司的治理建设,及时进行整改,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如下: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和职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整改措施:各委员会成立后,经过多次沟通,公司对独立董事在公司决策方面发挥其专业作用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为其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其进一步熟悉公司的日常运作,更好的发挥其专业作用,为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管理、风险控制、高管及后备人才选聘、高管绩效考核、内控及内部审计等方面献计献策,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整改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人:董事长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

  整改措施:根据证券监管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规章,公司还需要对一些原有的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在自查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一步完善,并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的风险意识、内控意识、规范操作意识及执行力还需要提高,以增强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和管理基础。

  整改完成时间:2011年10月30日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3、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仅是公司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一项长期战略性任务。通过加强公司网站对公司产品介绍等模块功能,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在年报公布后,通过开展年报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的提问,保持公司与投资者的互动。安排专人学习,创新管理思路和方式,以适应新形势发展对该项工作的要求。,

  整改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4、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公司将注重对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其规范意识和职业素养,通过建设程序化的信息披露流程,对拟披露内容进行复核、审批,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组织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培训与辅导,规范信息披露的流程,及时与监管部门做好汇报沟通工作,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对拟披露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水平。同时,公司将进一步细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程序,按照实际情况逐笔登记。

  整改完成时间:日常工作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司治理总体较为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但公司上市时间不长,个别环节仍然不够完备。通过此次公司治理活动,公司将持续改善和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以建立更加完善和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欢迎监管部门、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孙文彬 程丽

  联系电话:021-58211308

  传真号码:021-58210704

  电子邮箱:dsh@sctd.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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