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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838 股票简称:国兴地产 编号:2011--021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0日上午9:00-10:00时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105号观湖公寓1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庆国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8564.3556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32%。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大会同意公司的注册地址由"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230号"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表决情况: 同意8564.3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的内容如下: 原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230 号 邮政编码:618000" 修改后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2号写字楼1005-1006 邮政编码:100025" 原章程: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修改后为: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表决情况: 同意8564.3556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万秋琴 曾礼庆 3、结论性意见:除未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之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兴融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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