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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0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1-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诉讼事项的情况介绍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已就本公司与中华书局的版权诉讼事项及其进展事宜发布相关公告,详见公司发布的首发招股说明书、2010年4月19日发布的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2010年8月24日发布的2010年半年度报告、2010年10月28日发布的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2011年3月18日发布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1年4月30日发布的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该诉讼事项下达(2010)海民初字第9787号、9788号、9789号、9790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中华书局全部诉讼请求。 2011年1月14日,中华书局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中华书局在原审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判决情况 2011年6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1)一中民终字第6392号、6393号、6395号、639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基本正确,中华书局的全部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并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案件受理费及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中华书局负担。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本次公告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该诉讼事项发生后,基于谨慎考虑,本公司按照原告诉讼请求赔偿金额于2009年度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共计4,465,020元。在接到本次判决结果后,本公司将对上述计提的预计负债进行全额冲回,将使公司本期利润增加4,465,020元。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一中民终字第6392号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一中民终字第6393号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一中民终字第6395号 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1)一中民终字第6396号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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