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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2011-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直科技”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901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60元/股,网下发行数量为2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 3、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1年6月20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4、根据2011年6月17日公布的《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发行申购及缴款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的要求,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申报的25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26,95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1,375万股。 二、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配号总数为25个,每一个配售对象配一个号,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25。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1年6月2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本次网下摇号配售共有4个配售对象中签,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55万股方直科技股票。 中签号码为:12,03,08,09 三、网下配售结果 本次网下发行股数为22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6%,申购倍数为6.25倍,最终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220万股。 根据摇号结果,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四、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2011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5日期间的三个工作日为初步询价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1年6月15日下午15:00时,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为有效报价的35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59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其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五、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研究员出具的方直科技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综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的结果,认为发行人合理的价值区间为27.14-34.22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截止日2011年6月15日(T-3,周三)的2010年平均市盈率为47.65倍。 六、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股票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七、持股锁定期限 网下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应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前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 八、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上述股票配售对象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 话:0755-22625472、22627926、22621058 发行人: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6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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