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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调整的公告 2011-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股利或派发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P1=(P0-D)/(1+N)。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N为每股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 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发行底价。同时,发行股数上限将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及经调整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11年6月15日发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1年6月21日。截止目前,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相应调整如下: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1年5月10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35.96元/股。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7.87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万股(含2,500万股)。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合计不超过 5,000万股(含5,000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6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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