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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在安徽等地设立4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2011-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证监会以《关于核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等地设立4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67号),核准公司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的营业范围为证券经纪业务。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为新设证券营业部依法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并自中国证监会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有关证照。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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