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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1-021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王海鹏先生的正式通知,其于2011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入了本公司的一定数量股票(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海鹏先生已于增持公司股票前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09年12月制定)》将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已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已确认该买卖行为不存在不当情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王海鹏先生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A股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着眼于维护公司二级市场股价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计划在未来12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1年6月20日,王海鹏先生增持公司298800股股票,平均价格34.118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671%。本次增持前,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88,575,6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54%。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王海鹏先生持有公司88,874,4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9.71%。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王海鹏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此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说明: 王海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股30%以上的公司股东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将继续关注王海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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