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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股票代码:6019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CHINA CITIC BANK CORPORATION LIMITED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011-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招商银行大厦A层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 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配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时间:2011年6月 声 明 本《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A股配股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本次发行的《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A股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行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1年6月20日以证监许可[2011]963号文,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本次A股配股。 2、本次配股为A股和H股配股,发行对象涉及境内外股东,提请股东关注A股及H股发行公告。 3、本次配股比例为10股配售2股,A股的配股价格为3.33元,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若本次A股配股认购结束后,本行A股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A股拟配售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本行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A股股东。 5、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行的控股股东中信集团持有本行约61.78%的股份。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中信集团仍将继续维持控股股东地位。中信集团具有对本行业务施加重要控制的能力,有可能通过选举董事或行使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对本行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施加较大影响,在控股股东的利益与本行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时,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6、《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摘要仅为在中国境内实施A股配股所使用,不构成且不得成为对境外投资者的宣传材料,《A股配股说明书》及本摘要中有关H股配股的情况介绍也不应视作进行H股配股的宣传。 本行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A股配股说明书》 “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经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本行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刊登于2010年8月12日、2010年10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本次发行已经中国银监会以《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配股方案的批复》(银监复[2010]506号)核准,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3号)和《关于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52号)批准。 2、配售股票类型及面值 本次配股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和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按每10股配售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A股和H股配股比例相同。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的方式。 A股和H股配股股份数量分别以本次配股方案实施时的A股股权登记日的A股总股本和H股股权登记日的H股总股本为基数确定。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本次A股配股价格为3.33元/股,A股和H股配股价格经汇率调整后相同。 (2)定价依据:①参考本行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情况;②本行未来三年的核心资本需求;③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审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④本行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A股配售对象为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A股股东,H股配售对象为H股股权登记日确定的合资格的本行全体H股股东。 6、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其中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7.39亿元,H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2.61亿元。最终募集资金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自行或授权他人按照实际发行时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数量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开立的专项账户。 9、本次配股完成后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完成后,配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发行方式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H股配股发行方式请见H股配股公告。 11、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A股配股采用代销的方式,H股配股采用包销的方式。本次A股配股承销期间:2011年6月24日至2011年7月7日。 12、A股配股费用概算
本次A股配股保荐及承销费用将根据本次A股配股的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结合发行情况最终确定。专项审计和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手续费用、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13、A股配股日程安排 本次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6月28日(T日),相关安排如下:
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安排。 14、A股配股的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结束后,本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向上交所申请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流通。 15、持有期限制 本次发行的A股和H股不设持有期限制。 二、本次A股配股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律师
(四)审计机构
(五)主承销商律师
(六)A股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七)股票登记机构
(八)本次A股配股的收款银行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行总股本为39,033,344,054股。本行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0年12月31日,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全部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2)根据BBVA与中信集团于2006年11月22日签署的《股份及期权购买协议》(经修订),BBVA可一次性行使协议项下所有期权,行权后增持的相关股份禁售期为行权交割完成日起之后三个周年。2009年12月3日,BBVA行使期权权利,从中信集团(通过GIL)购买1,924,343,862股本行H股股份,并于2010年4月1日完成交割,因此禁售期为2010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1日。 (3)社保基金会持有本行的68,259,000股H股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根据2009年6月19日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社保基金会联合下发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中信集团将符合政策要求的本行A股共计213,835,341股转持给社保基金会,占本行股本比例为0.55%。上述股份转持于2009年末已全部完成。前述转持股份限售期在原中信集团法定禁售期基础上延长三年,至2013年4月28日。 第三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集团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集团截至2008年、2009年和2010年12月31日止3个会计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文号分别为KPMG-A(2009)AR No.0645、KPMG-A(2010)AR No.0280、和KPMG-A(2011)AR No.0205)。 本行于2009年10月23日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了对中信国金的控制,在编制2009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在本节中,本集团2008年合并财务报表使用重述后的数据列报。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集团及本行2008年至2010年的财务报告,请查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集团及本行201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请查阅2011年4月30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一、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三)合并现金流表 单位:百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规定,本集团编制2008年度、2009年度及2010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集团的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其中2008年、2009年和2010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核验: 单位:百万元
注:(1)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属于本集团正常经营性项目产生的损益,因此不纳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范围。 (2)赔偿金、违约金、罚金和提取预计负债的影响不能在税前抵扣。 一、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补充财务指标
注:(1)本行于2009年10月23日完成了对中信国金的收购,中国银监会自2010年起对本行实施并表监管。2009年末数据已按集团口径重述,2008年数据按本行口径计算。 (三)本行主要监管指标
注:(1)此处为本行口径数据。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2)此处为本行口径数据。计算存贷款比率时,贷款包含贴现数据。中国银监会于2009 年初调整部分信贷监管政策,对资本充足、拨备覆盖率良好的中小银行,允许有条件适当突破存贷比。 (3)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4)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 (5)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6)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 (7)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8)核心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净额/(期末风险加权资产+12.5×期末市场风险资本)。 (9)本行于2009年10月23日完成了对中信国金的收购,中国银监会自2010年起对本行实施并表监管。2009年末数据已按集团口径重述,2008年数据按本行口径计算。 其他部分监管指标的情况参见《A股配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主要财务指标”。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一)资产 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总资产分别为13,192.55亿元、17,750.31亿元和20,813.14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34.55%、17.26%。总资产的持续增长主要来源于存款等资金来源的持续增加,推动客户贷款及垫款、投资业务的不断增长。本集团资产大部分是客户贷款及垫款。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净额占本集团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4.30%、59.18%和59.87%。 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分别为7,303.86亿元、10,656.49亿元和12,642.45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45.90%和18.64%。 公司类贷款是本集团客户贷款及垫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本集团公司类贷款保持稳健增长。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公司类贷款分别为5,839.79亿元、8,226.35亿元和9,922.72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40.87%和20.62%。 近年来,本集团日益重视拓展零售银行业务,个人贷款规模保持持续增长。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1,017.86亿元、1,482.40亿元和2,162.74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45.64%和45.89%。 票据贴现是本集团进行流动性管理的重要工具。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票据贴现总额分别为446.21亿元、947.74亿元和556.99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增长112.40%、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降低41.23%。近年来,本集团票据贴现总额变动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根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利率市场和自身情况,及时调整票据贴现业务发展策略。 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照监管分类标准确认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102.86亿元、101.57亿元和85.33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41%、0.95%和0.67%。2010年,本集团的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较2009年末实现“双下降”,反映出本集团风险管理和贷款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本集团投资组合包括以人民币和外币计价的上市和非上市证券,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投资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193.17亿元、2,084.00亿元和2,712.58亿元,分别占资产总额的16.62%、11.74%和13.03%。 本集团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i)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ii)存放同业及拆出资金款项;(iii)买入返售款项;(iv)其他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应收利息、衍生金融工具资产和其他资产等。 (二)负债 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负债分别为11,901.96亿元、16,680.23亿元和19,567.76亿元,2009年12月31日较2008年12月31日、2010年12月31日较2009年12月31日分别增长40.15%和17.31%。 客户存款历来是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12月31日,分别占本集团负债总额的86.32%、80.45%和88.45%。 本集团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主要包括:(i)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及拆入款项;(ii)卖出回购款项;(iii)应付债券。 二、盈利能力分析 近年来,本集团经营业绩保持了快速发展的势头,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本集团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32.20亿元、145.60亿元和217.79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8.35%,盈利能力不断提高。 (一)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利息净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89.61%、88.19%和86.32%。2009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为359.84亿元,较2008年下降3.66%,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下降10.23%,但同时利息支出下降19.97%,部分抵销了利息收入下降的影响。2010年,本集团利息净收入为481.35亿元,较2009年同期增长33.77%,主要是由于利息收入同比增长29.09%,而利息支出同比仅增长20.74%。 (二)非利息收入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本集团非利息收入分别为43.29亿元、48.17亿元和76.30亿元。2009年非利息收入较2008年增长11.27%,主要是由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汇兑损益和投资损益增加,但部分被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减少所抵销。2010年的非利息收入较2009年增长58.40%,主要是由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汇兑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但部分被投资损益减少所抵销。 (三)业务及管理费 2008年、2009年和2010年,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145.19亿元、162.99亿元和188.62亿元,成本收入比分别为34.83%、39.95%和33.82%。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i)本集团业务发展迅速,机构扩张,经营网点增加,相应地加大了人力资源等相关资源的投入;(ii) 本集团为促进结构调整,加大了专项费用支持力度,业务费用相应增长。 (四)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及垫款、表外信贷资产、投资和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2009年,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26.19亿元,较2008年下降61.45%,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注重风险防范,资产质量保持优异,提取减值准备减少。2010年,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52.49亿元,较2009年增长100.42%,主要是由于贷款规模增长,增提减值准备。 (五)净利润 本集团净利润从2008年的132.20亿元增至2009年的145.60亿元,增长了10.14%。2010年的净利润为217.79亿元,较2009年增长了49.58%。 三、现金流量分析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净增加额、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等。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净增加额以及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等。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取得的现金。本集团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发行股票收到的现金和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本集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分配股利或利润所支付的现金、偿还已到期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偿还债务利息支付的现金。 第五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根据本行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本次配股融资总额不超过260亿元。其中,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7.39亿元,H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61亿元。 二、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根据本行2010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0年9月30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201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和H股配股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本次配股价格以不低于本次发行前本行最近一期经境内审计师审计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每股净资产值为原则,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净资产将增加,本行的每股净资产也将相应增加;随着募集资金支持本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对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产生影响。 2、对资本充足率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及核心资本充足率将得以提高。 3、对业务经营的影响:本次配股将有助于本行业务继续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本行的盈利能力。 第六节 备查文件 除《A股配股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本行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A股配股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在本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查阅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次发行的《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并在本行、主承销商住所查阅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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