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6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银行二总部框架初显批复尚待时日

2011-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赵缜言

  证券时报记者 赵缜言

  昨日,在2011年领军者峰会上,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在超过半小时的演讲中只讨论了一个问题:大型商业银行在沪建立第二总部的意义。在以往这位副市长出席的公开场合讲话中,几乎看不到这样的情景。

  从今年2月份开始,包括四大国有银行以及民生银行在沪建立第二总部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昨天屠光绍的讲话是在上海市委领导层面首次主动就该问题发表详细看法。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这或预示着银行设二总部已渐行渐近。然而,这一关系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以及大型银行转型的重大命题,何时能够具体落脚,目前看仍待时日。

  “我们非常希望国家监管部门能够对商业银行转型的需求给予积极的回应。”屠光绍在演讲中表示。他说,中国银行已经提出在上海建立第二总部实施的方案,当然还要等待中央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从方案可以看到中行的二总部建立是区别于其信贷业务之外的,面向金融市场业务的第二总部,意即第二总部要承担非信贷业务之外的其他的金融市场业务。

  “其他大型银行在准备的方案里面都有一个共同的内容,就是他们要把非信贷以外的,面向金融市场以外的业务由第二总部来管理。”屠光绍如是说。

  从已有的信息看,中行的二总部已完成了人员招募,确定将下设信息中心、交易中心、单证中心和金融机构等多个部门。中行第二总部与上海分行平级运行,但管理部分涉及全行的业务。

  民生银行二总部方案3月份也已上报至银监会,其总行的保理业务、信用卡、中小企业、票据、市场金融(同业)、租赁等部门将归并入第二总部,其级别上要高于上海分行。

  此外,上海银监局早先曾表示,工行、农行、建行也将申请在上海设立二总部。

  屠光绍说,商业银行要在上海建立非信贷业务之外的金融市场业务的管理总部(二总部)包含多种指向。除进一步夯实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础外,商业银行多元化业务发展起来后必须在经营管理上实行转型,从业务转型上升到经营转型。二总部的设立也是商业银行自身转型的一种必然需求。

  不过,就目前来说,商业银行第二总部的设立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一位地方监管局人员表示,监管上首先需要创新。由于之前没有这种先例,现在第二总部是纳入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还是把一定权限下放到地方监管部门,各方意见还未形成统一。

  此前有报道称首家银行二总部的审批于今年3月就将完成,但上报材料后迟迟没有得到批复。

  昨日,一家国有银行相关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行早早地表达了意愿,但到目前也只是初步的设想,没有进入到议事日程中。另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总行办公室人员同样以“没有最新的进展”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信息披露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环 球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