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6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3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 月17日以直接送达方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6月2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刘兆梦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独立董事徐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行“华南精英”2011年招商银行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更好的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参与“华南精英”2011年招商银行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是指2个(含)以上、10 个(含)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该中期票据具有发行手续简便,耗时较短,融资成本较低等优点。

董事会经审议后,同意本公司参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筹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和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本公司参与发行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待偿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中期票据,并于注册后在注册额度内发行,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以注册通知书为准;

2、同意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承销公司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

3、发行方式: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4、兑付方式:拟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最终以发行时产品说明为准;

5、担保事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上述发行中期票据融资提供担保;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侯毅董事长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间、票据期限、票据面值、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并且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事宜;2)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对中期票据发行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核意见,对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修订和调整;3)签署募集说明书等必要的文件;4)办理必要的手续等。

本项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监管机关批准后实施。

二、会议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7月11日上午9:30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1-3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7月11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11日上午9:3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5日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20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7月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参与发行“华南精英”2011年招商银行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②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③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但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编,并附上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

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层新纶科技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8057

联系人:杨利、李庆军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1年7月11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参与发行“华南精英”2011年招商银行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中期票据的议案》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信息披露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环 球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