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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1-033TitlePh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层股东追加承诺的公告

2011-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6月22日收到公司8位管理层股东的承诺函: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一致承诺将所持股票限售期延长一年。

本次追加承诺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任 职股份类别股数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情况的说明
徐曙董事、总裁有限售条件股份77.1640.48%其持有的77.164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曹建林副总裁有限售条件股份21.4120.14%其持有的21.412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金大鸣董事、董事会秘书有限售条件股份18.9880.12%其持有的18.988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袁伟国内营销总监有限售条件股份47.4700.30%其持有的47.470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何文西国际营销总监有限售条件股份29.6940.18%其持有的29.694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卢明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有限售条件股份42.6220.26%其持有的42.622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杨振兴代理审计部负责人有限售条件股份27.2700.16%其持有的27.270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刘忠保生产技术中心副总监有限售条件股份35.5520.22%其持有的35.552万股本公司股票原将于2011年7月16日解锁,现自愿延长锁定期一年,延长至2012年7月16日。
合计(万股) 300.1721.86% 

2、追加承诺股东最近12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上述8位公司管理层股东合计持有的300.172万股本公司股份系发起人股,其作为本公司管理层股东,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已按相关规定锁定,截止目前该部分股票尚未解锁,期间其未有违反承诺减持股票的行为,故最近12个月累计减持数量为零。

二、此次追加承诺的主要内容

1、股东延长限售期承诺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追加承诺股份性质追加承诺涉及股份原限售截止日延长锁定期限延长锁定期后的限售截止日
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徐曙境内自然人股77.1640.48%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曹建林境内自然人股21.4120.14%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金大鸣境内自然人股18.9880.12%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袁伟境内自然人股47.4700.30%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何文西境内自然人股29.6940.18%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卢明境内自然人股42.6220.26%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杨振兴境内自然人股27.2700.16%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刘忠保境内自然人股35.5520.22%2011年7月15日一年2012年7月16日

上述8位公司管理层股东承诺在2011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16日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出售该部分股份;自承诺日起及以后派生出的权益性股票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含大宗交易系统)挂牌交易的方式减持;若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收入将全部上缴公司;将在公司对外公告两个工作日内委托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锁定事宜。

2、违反承诺的违约条款

如违反上述承诺,其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上市公司。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督促追加承诺股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保证主动、及时要求违反承诺的相关股东履行违约责任。公司董事会将在信息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完成相关股份的申请锁定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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