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6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哈尔滨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1-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1年6月24日起,增加哈尔滨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适用基金: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18只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1年6月24日起,所有投资者可以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嘉实增长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3只基金的申购限制,请参见本公告四、"特别提示")。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1年6月24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哈尔滨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嘉实增长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3只基金的定投限制,请参见本公告四、"特别提示"),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哈尔滨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哈尔滨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哈尔滨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嘉实超短债债券除外)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3只基金的定投限制,请参见本公告四、"特别提示"。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为T+3日)到哈尔滨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哈尔滨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哈尔滨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哈尔滨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特别提示

  1、自2010年5月26日起,嘉实主题混合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之后每月开放1日(开放日)办理申购业务(不含转入);自2010年7月13日起,嘉实主题混合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期定额计划的申购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定投上限。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嘉实主题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及限制申购业务的定期更新公告(2011年6月)》及其相关临时公告。

  2、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每月开放1日办理申购业务并实施限额措施(不含转入业务),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关于嘉实增长混合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业务的公告》及其相关临时公告)。

  3、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每月开放1日办理申购业务并实施限额措施(不含转入业务),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关于嘉实策略混合暂停转入及定期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及其相关临时公告)。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4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信息披露
   第A005版:信息披露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环 球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信息披露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行 情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