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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绿景地产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10-026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1年6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6月3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15:00至2011年6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与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8号海航大厦3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终止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3)《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1年6月27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6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02;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6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王先生、胡小姐 3、电 话:020—22082969、22082956 4、传 真:020—22082922 5、邮 编:51061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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