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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2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1:00在公司会所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沈小平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议案》。

同意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同意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平望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超募资金中的7,910万元划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平望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公告。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监高培训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3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6月24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6月15日以电话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彩玲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议案》。

公司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用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同意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平望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将超募资金中的7,910万元划入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平望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91 证券简称:通鼎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4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

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并增加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87号”文核准,本公司已于2010年10月11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50.0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额7,75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93.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天衡验字(2010)09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中36,819.91万元将用于“年产光纤700万芯公里项目”,其余52,573.09万元为超额募集资金。

2010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18,961万元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6,755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300万芯公里通信用单模光纤项目;2011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1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现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923.39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通鼎光电2010年光缆产量达到600万芯公里,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得到用户的一致好评,在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集中采购招标中的排名不断提升。目前,通鼎光电的光缆生产能力已不能满足公司光缆业务的需求,因此,通鼎光电计划把光缆的年生产能力在现有基础上再新增600万芯公里。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光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该项目已经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吴发改行备发〔2011〕633号)。

三、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吴江市震泽镇八都经济开发区小平大道8号

4、项目建设内容:新增护套生产线16条、成缆生产线13条、着色机16台、套塑生产线12条、并带机2台等,新建23,000平米车间及配套设施。

5、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设期11个月

6、投资估算:

单位:万元

序号名称投资额
设备4,366.50
厂房及公用工程1,343.50
预备费200.00
铺底流动资金2,000.00
 合计7,910.00

四、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周期内(10年),如产品全部实现对外销售,预计年均实现销售收入79,200.00万元,净利润8,959.51万元。

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公司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因素、经营管理运作情况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五、风险及控制

本项目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方面的投资,在确定投资项目时已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技术积累、市场基础和经济效益。然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现有技术基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达产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技术进步、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有可能直接影响到项目的经济效益。

面对市场等风险,通鼎光电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除加强研发高技术含量、高性价比、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需求的光纤光缆及配套设备之外,还将进一步强化营销手段,注重品牌宣传,同时做好售后服务,保持与电信运营商等主要客户的及时沟通,不断加强与用户的紧密联系。

六、其他事项

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平望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开立专项账户,与交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将超募资金中的7,910万元划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开立的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七、相关审议及批准程序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议案》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并增加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用本次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

4、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访谈,查阅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意见,“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此次超募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华泰证券认为:

(1)通鼎光电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的事项,已经通鼎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通鼎光电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通鼎光电拟使用7,91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通鼎光电实施该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的独立意见;

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600万芯公里通信光缆项目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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