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1-08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10时,会期半天。 3、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区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六楼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杨志茂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13,967,5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37.41%。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的议案》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选举张海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113,96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蓝永强、吴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