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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6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新”)通知:广州永新已将注册地变更至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并已完成主管机关审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广州永新注册地址由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云路8号”变更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湖路8号”。 备查文件: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2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6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江继忠先生主持。 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向日本赛龙包装株式会社转让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新”)4%的股权,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款为6,000万日元(约折合人民币48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占广州永新出资比例为66%,为广州永新的控股股东;楚嘉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占广州永新出资比例为30%;日本赛龙包装株式会社占广州永新出资比例为4%。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1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控股子公司中止增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14 证券简称:永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8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控股子公司中止第三方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了解和掌握日本同行业先进的技术和市场需求,促进控股子公司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新”)更好、更快发展,广州永新原计划通过增资的方式引入日本赛龙包装株式会社(以下简称“赛龙公司”)作为第三方股东。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公告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新股东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8)。 广州永新在办理上述增资事宜时,因报批资本金外汇核准存在障碍,该增资行为难以继续实施。经相关各方协商同意,广州永新董事会会议决定:中止赛龙公司对广州永新的增资;由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广州永新4%的股权给转让赛龙公司。 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广州永新4%的股权转让给赛龙公司;赛龙公司同意接受上述股权的转让;广州永新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广州永新注册资本没有发生变化,各股东股权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股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本次转让股权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转让股权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日本赛龙包装株式会社 法定代表人:田中 司 法定住址:日本东京都台东区台东四丁目11番4号 注册资本:1亿日元 经营范围:玻璃纸,合成薄膜,塑料制品,纸制品等加工及销售。 企业性质:株式会社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广州永新包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鲍祖本 法定住址: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高湖路8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软包装新技术、新产品,新型药品包装材料,真空镀膜新技术及新产品,农膜新技术及新产品,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产品,销售本企业产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股东: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200万元,占出资比例70%;楚嘉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出资比例3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单位: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权转让的数额:公司将持有的广州永新4%的股权转让给赛龙公司。 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广州永新截至2010年7月31日止的资产评估价值(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东评(2010)1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作价参考,双方确定该部分的股权转让价格为6,000万日元,约折合人民币480万元。 转让价款的支付: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30日内,赛龙公司按协议的规定足额支付给公司协议约定的转让款。 股权交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15日内,双方共同委托广州永新董事会办理股份转让登记等事宜,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应于转让协议生效后60日内办理完毕。 五、转让股权作价说明 根据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8日出具皖东评(2010)1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7月31日为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和收益现值法结合的方式,对广州永新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经评估,广州永新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0,108.39万元(详见评估报告书)。 综合考虑广州永新近一年的生产经营成果、从化新厂区建设进程及经济环境变化,经充分协商,转让双方确定转让的该部分股权的价款为6,000万日元(约折合人民币480万元)。 六、转让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主要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方法和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了解和掌握日本同行业先进的技术和市场需求,促进广州永新更好、更快发展。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占广州永新出资比例为66%,广州永新仍在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约合480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约159.1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增加投资收益约320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与日本赛龙包装株式会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3、安徽东南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皖东评(2010)115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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