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ST得亨 编号:临2011-31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申请延期提交豁免要约收购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胜集团")作为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象,本次交易完成后,均胜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将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及收购报告书备案的申请文件。 本公司现接均胜集团通知: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11年5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及收购报告书备案申请发出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111008号及111009号),要求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于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其补充提供本次非公开发行经重组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无法在上述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如期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经发审委审核通过的信息披露文件。 鉴此,均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请示,并将待重组委审核通过、相关补正文件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