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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2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1-06-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行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备案,第二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案主要条款如下: 1、短期融资券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1丽珠CP02"); 2、短期融资券品种:366天期短期融资券; 3、注册金额:人民币捌亿元(RMB800,000,000.00元); 4、发行额度:人民币贰亿元(RMB200,000,000.00元); 5、债券期限:366天期,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 6、计息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短期融资券形式: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登记托管; 8、票面金额:人民币壹佰元(即100元); 9、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发行; 10、发行利率:本期短期融资券采用固定利率方式,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结果确定; 11、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12、发行首日:2011年6月29日(T日); 13、发行期限:1天,2011年6月29日(T日); 14、缴款日:2011年6月30日(T+1日); 15、债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T+1日); 16、交易流通:在债权登记日的次一个工作日,即2011年7月1日(T+2 日),即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17、还本付息方式: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8、付息日: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每年的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2012年6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20、兑付办法:本次短期融资券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兑付公告》。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结算公司的规定,由中央结算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 21、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2、托管机构:中央结算公司; 23、担保方式:无担保; 24、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短期融资券。 更多详情,请见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登载的公司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文件。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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