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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将从四方面推动创业板建设建立适应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并购重组制度,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办法 2011-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丽花
证券时报记者 杨丽花 深交所总经理助理周健男日前在“2011年第三届中国(深圳)创业板高峰论坛”上表示,创业板设立以来,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正在朝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未来深交所将从四个方面推动创业板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支持与服务力度。积极鼓励并支持符合上市条件的互联网及其它战略型新兴产业、关系到国家信息安全和未来核心竞争能力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同时创新发行审核理念,重点关注企业未来成长的潜力和价值,不要过于强调企业上市前的增长情况和企业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瑕疵。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的再融资制度,增强创业板市场的吸引力。创业板企业融资需求具有时效性强、频率高、单次融资金额小的特点,因此创业板的再融资制度应该突破现有主板再融资制度的框架,进行小额快速融资通道等有针对的创新。 三是推动建立适应创业板企业特点的并购重组制度,降低创业板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活动的难度,提高并购效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进行行业整合。 四是健全创业板的直接退市制度。应尽快推出创业板直接退市办法,借此化解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周健男说,创业板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国家自主创新战略发展、切实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创业企业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支持作用初步显现,更为重要的是推动形成了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对社会投入的带动效应持续增强。推出创业板之后,不仅拓宽了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使得一部分最优秀的创业企业群体通过发行上市获得直接融资,同时还通过资本市场的杠杆放大效应,形成了以资本市场为纽带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通过提供退出机制,极大地带动了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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