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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修正案二审稿亮相 3000元起征点不变第1级税率由5%下调至3%,最多可少交30元个税 2011-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周荣祥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等草案。与一审稿相比,昨天二次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仅作微调,即以一审稿为基础,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争议很大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个税免征额),依然维持由20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的原方案。众多专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档工薪所得税率的建议也未被采纳。 此前,全国人大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3万多条意见,创下人大单项立法网上征集意见数目之最。其中,对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持赞成的人数仅占15%。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洪虎说,对于征集到的意见中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经分析认为其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建议结合适当调整税率结构。 他说,法律委经研究,建议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这样将加大对工薪所得纳税人中70%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使其税负水平进一步降低。 通过计算,这一修改将使得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在4500元以下者,该交的税比一审稿少0到30元不等;45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较前一个方案减少30元。此外,较当前纳税额,最高减税额也将由一审草案的350元上升至380元。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拟定。国务院于4月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0日至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审未通过。 据了解,作为拟定个税修正案草案的主要部门,财政部坚持免征额最多提高至3000元/月,反对再次提高。同时,财政部希望本次个税修正的法律程序能够尽快完成。考虑到社会上争议很大,本次个税修正草案仍存在最后修改可能,甚至不排除进入三审程序。 对于个税修正草案一审稿,目前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草案降低低工薪阶层税负的力度不够,而提高中等收入税率、大幅增加高工薪收入税负更是不合理。譬如,一审稿将中等工薪者的适用税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即应纳税所得额在9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由20%上升至25%。由于个税税率超额累进的特点,提高免征额带来的税负绝对额的降低,对冲了提高中等工薪税率带来的税负上升,产生了中等工薪者税负降低的幻觉。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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