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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中福实业 公告编号:2011-044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1-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1年6月27日《证券时报》刊登了题为《造林补贴政策试点,永安林业等多家林业公司集体受惠》的报道,文中提到: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家将对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进行补贴,该项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中福实业也有望从中受惠,该公司最重要的林业子公司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拥有的林业资源主要为人工林。"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报道事项说明如下: 上述报道结论不准确。公司董事会针对报道中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调查与核实,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已连续两年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0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造林补贴试点工作的意见》,补贴的对象为使用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人工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面积不小于1亩(含1亩)的林农、林业合作组织以及承包经营国有林的林业职工。本公司拥有的林业资源基本不存在荒山荒地,根据现有规定,本公司也不属于上述补贴对象。 三、其他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11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四、提示 (一)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价格敏感性信息。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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