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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11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6月22日发出通知,2011年6月27日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董事吴斌先生、王光远先生因事请假),公司4名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鉴于公司制浆系统技改工程配套碱回收技改项目的预算资金需求及当前公司资金状况,同意公司以碱回收系统技改配套工程项目及二氧化氯制备系统拟购置的共计108台套、价值人民币7,161.22万元的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以直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司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作为质押物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所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股票代码601166)450万股作为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租赁期限3年、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设定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制浆系统技改项目贷款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变更制浆系统技改项目18,000万元建设资金的贷款金融机构,即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8,000万元,贷款期限5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制浆系统技改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鉴于技改项目资金贷款需要,同意公司用浆板生产线的连蒸系统设备、北区备料分厂设备、4#碱炉设备和新增制浆系统设备、新征用地126亩,以及所持有的"兴业银行"股票(股票代码601166)158.4万股作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人民币18,000万元的抵(质)押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购买木材原料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新增年产9.6万吨浆粕项目按计划顺利投产,满足该产品对木材原料的增量需求,同意公司向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协议购买部分木材原料,本次购买原料为国外辐射松木片,数量约20,000绝干吨,总价约为人民币34,983,000元。 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天金先生、黄国英先生、徐宗明先生、陈荣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12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因技改项目资金需求,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筹资。公司以碱炉技改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等108台套、价值人民币7,161.22万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直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制浆系统技改工程配套碱回收技改项目的预算资金需求及公司当前资金状况,公司以技改工程拟购置的108台套、价值人民币7,161.22万元的设备作为标的物,以直租方式向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租赁期限3年,租金支付方式为起租后次月对应日支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按季等额支付租金。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王庆彬 注册资本:20 亿元人民币(招商银行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公司碱炉技改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等设备。 类别:固定资产(设备)。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公司拟购置的碱炉技改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等共计108台套设备。 2、融资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融资租赁方式:直租方式。 碱炉技改工程、二氧化氯制备系统等共计108台套租赁设备所有权归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我公司对108台套租赁设备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在公司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108台套设备由公司按名义价格 10,000元人民币购回所有权。 4、租赁期限:3 年。 5、租赁担保:公司以持有的45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 6、租金及支付方式: 起租后次月对应日支付第一期租金,以后每过三个月的对应日支付一次租金,每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4,612,602.82元,共12期。 7、名义参考年租赁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8、租赁手续费:手续费为融资金额的2.5%,放款前一次性支付租赁手续费人民币1,250,000元。 9、租赁保证金:放款前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期租金的相应金额。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推进公司在建项目建设进度,拓宽公司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3、委托购买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11-013号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以下简称"金皇贸易")于2011年6月27日签订了进口木片《购销合同》,数量为20,000绝干吨松木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4,983,000元。 ●关联方回避事宜:金皇贸易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金皇贸易持有本公司2.71%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化原则,对公司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本公司2010年度曾委托金皇贸易代理进口木片一次,付金皇贸易代理费234,983.57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了保障公司新增年产9.6万吨浆粕项目投产后对木材原料的增量储备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投运达产,保证浆粕产品质量,公司与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签订了进口木片《购销合同》,数量为20,000绝干吨松木片,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4,983,000元。由于金皇贸易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金皇贸易持有本公司2.71%的股份,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2011年6月27日,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天金先生、黄国英先生、陈荣先生、徐宗明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刘雄、陈淑如、李沉浮、石德金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关联方为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 公司住所:福州市省府路1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人代表:周木生 注册资本:5,955万元 成立日期:1991年3月 经营范围:针、纺织品,纺织原材料、化工原料、普通机械、纸、纸制品、纸浆、林产品销售、对外贸易。 (二)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259万元,净资产15,267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867万元。 (三)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金皇贸易持有本公司2.71%股份,为公司第五大股东,同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数量:约为20,000绝干吨进口松木片。 2、总金额(约):人民币34,983,000元。 3、到岸时间:2011年7月中旬。 4、本次进口木片购销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开始日期)起生效,至金皇贸易交货且公司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5、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遵循市场定价原则,金皇贸易以市场价格向本公司销售进口木片,签订木片《购销合同》,并作出约定和承诺。 6、木片数量、价格和付款方式: (1)数量:制浆用辐射松木片20,000.00绝干吨,允许±10% 溢短装。 单价:CFR 中国福建肖厝港 230.00 美元/绝干吨(不含税)。 总价: CFR USD 4,600,000.00 美元(+/-10%),付款时以人民币计汇,汇率以金皇贸易赎单日的银行现汇卖出价的汇率计算。 (2)付款、保险、税费的结算: A、本公司保证在金皇贸易赎单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应付的货款约¥34,983,000.00(+/-10%)(含17%增值税)按时汇入金皇贸易银行账户,以保证金皇贸易对外付款,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和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B、CFR 为不含保险费用,货物保险由本公司承担。 C、本公司承担进口清关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海关进口增值税除外),所需税费由本公司自行与相关部门单位结算。 D、结算数量以装运港的总数量为准,金皇贸易以最终的清算数量开具增值税发票与本公司结算货款。 E、木片货物的国内进口清关事宜由本公司负责,金皇贸易配合,若有发生在目的港的船期滞留,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充分保障新增年产9.6万吨浆粕项目对木材原料的增量需求,确保项目顺利投运达产。合同定价是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公司拟与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签订进口木片购销合同事项,并因此产生的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规定调阅了相关资料,并向管理层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发表事前认可意见:1、公司拟充分利用股东资源,向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协议购买进口松木片,是为保证公司新增年产9.6万吨浆粕项目顺利投产,满足该产品对木材原料的增量需求,符合客观实际原则。2、本次协议购买进口木片原料价格是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3、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应严格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独立意见:1、鉴于目前国内外木材资源紧张,公司向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协议购买部分进口木片,是为了充分保障新增年产9.6万吨浆粕项目对木材原料的增量需求,符合客观实际原则。2、本次交易价格公允,且交易金额的确定公开、公平、公正,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3、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已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方式是按市场原则定价,能充分保证交易的客观、公平、公正和权益保障机制。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本公司与金皇贸易签订的木片《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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