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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锌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7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新增议案和议案变更事项。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健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393,956,10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49 %。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就各项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报告摘要》;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补充公司201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717,2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 717,2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3,956,1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 %;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吉奎 刘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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