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鹏眼 中国不需要另一套宏调评估机制 2011-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黄小鹏
在对下半年经济形势预期不一、宏观政策何去何从存在相当分歧的情况下,市面上突然传出建议建立宏观调控机制(或曰决策风险评估机制)的声音。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宏观调控经常是要么过度、要么不足,导致经济上出现了不少问题,所以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宏观调控评估程序,事前对宏观调控措施进行风险评估,事后对调控误差进行纠正。 这建议看上去颇有几分吸引力,因为这些年宏观调控政策确实存在不完美之处,针对其负面效应人们也进行了大量的批评。但是,建立一个所谓的宏观调控评估程序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吗? 在任何一个社会,微观企业的决策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宏观层面上方针大计的推出也需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的作用在于预先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并制定降低风险的对策。建立单独一套评估机制来提高调控水平,符合多数人的思维习惯,但客观上根本不具备可行性,如果强行建立,也只不过是另一个附着在现在决策体系上的累赘物。 为了论证笔者的观点,我们不妨先把眼光投向成熟市场经济国家。虽然宏观调控这个词为中国人所独创,并且其在语义上渐渐缩小为仅仅指某一阶段的紧缩性货币政策,但事实上,由于纯市场行为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任何实行现代市场经济的国家都必须进行持续性的宏观调控,只不过他们很少用这个词。也许是不具备中国人那种高屋建瓴的眼光吧,他们一般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这种更具体的字眼,甚至用的是更加专业更加具体的字眼,如放松、加息、财政预算案等等。不管多么具体,但从功能上大部分可以归纳为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这两大类。 这两大类政策分别遵循什么样的决策机制呢?先看货币政策。全球绝大多数国家货币政策决策大权为央行所掌握,基于央行独立性与通胀率之间有较高的相关性这一事实,近二三十年来各国都在提高央行独立性方面下了不少功夫。最近流行的做法就是以立法形式赋予央行独立行使货币政策的权力,同时明确其治理通胀的责任,这一框架被称为通胀目标制。在通胀目标制下,央行拥有不受政府干预的独立决策权,在这种情况下,决策风险评估显然由央行自己作出。这是由相应的约束机制决定的,如果通胀高于法定上限或低于法定下限,央行行长将被依法解除职务。除了受到这一硬约束,央行还面临声誉方面的损失,特别是作为职业经济学家的央行行长和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每一次发言和投票都会记录在案),对这种声誉损失十分恐惧,这种决策权和责任的对等迫使央行对最终效果负责,故而决策谨慎、评估充分。 再看财政政策。财政政策围绕着税收和支出展开,增收减支的宏观效应是紧缩性的,减税增支的宏观效应是扩张性的,辩论围绕着规模和结构问题在议会内展开。通常情况是,执政党提出预算案,然后在议会进行辩论和表决。其表决结果,直接体现为政策是紧缩、还是宽松,力度是大是小。在选票约束下,各党派会主动进行风险评估。当然,所有决策都不排斥外部智力,但就权力和责任来说,其承担主体是自身,与他人无关。 我们现行决策模式与国际惯例大异其趣,中国特色明显。货币政策方面,央行更像是一个咨询机构和执行机构,而不是一个决策机构。模仿国外模式建立的货币政策委员会更是“中国特色”十足,不仅其性质定位于咨询机构,其成员也由央行领导、各部委官员和外部专家构成,看上去更方便“集中各方智慧”。财政决策过程中国特色就更明显,每年的预算案由国务院提出并无悬念通过。从总体上看,中国的宏观政策的实际决策权集中在国务院,而国务院的决策经常会考虑到政治、社会等非经济因素,而在政策手段方面,则夹杂着大量非经济的行政措施。这丝毫不奇怪,因为政府自身的性质决定其必然要考虑到大量非经济因素,而行政手段的运用又正是行政体系的专长。 这种行政主导的集中体制具有决策效率高的优势,但负面效应就是容易受其他非经济因素干扰,使得一些从经济角度看应该采取的措施无法推出。人们常常批评宏观调控效果差,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权力过于集中,央行缺乏独立性,既然不能自主决策,自然也就不用对政策时机和力度是否恰当承担责任,人们也就无权要求其对通胀后果负责。 但是,这并不是说现行的集中决策模式没有风险评估程序,任何一个实体只要拥有权力和相应的责任,就会主动进行风险评估,官方各种经济形势分析会和调研,都可以认为是一种风险评估程序,政治家自已作出的分析,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风险评估。只不过,相关分析评估要求非常复杂的专业性知识,也要求有更超然的态度和立场,这种由政治家“统筹”的决策模式是否最佳值得讨论。但是,笔者认为,尽管现有模式有缺陷,但在现有政治环境和政治程序下,不存在另外建立一套专门的宏观政策风险评估程序的可行性。 从现实出发,完善机制较为可行的思路是增强央行独立性。应该赋予央行真正的决策权,完善其约束机制,让一个权责对等、态度超然、更有专业和道德权威的央行在宏观调控中扮演更关键角色,以使宏观调控逐步走上专家决策、依法决策的轨道。那种九龙治水式“集中智慧”有时反而是有害的,尽管参与政府最高层级的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成员都可称之为职业经济学家,但相对于对市场理念要求更高、操作技巧性要求更强的货币决策来说,一部分人的专业水准还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参与政府咨询的一部分经济学家带有部门或个人利益,根本达不到货币决策所要求的高度超然境界。吸纳更多专家加入也于事无补,一是因为要找到真正专业合格的经济学家不容易,二是因为这些提供咨询意见的人最终并不承担实质责任。 要改善宏观调控效果,从总体上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杜绝行政手段随意干预经济。为此,一个更独立、更担责、更超然的央行是不必可少的。财政政策方面,则要增加民主决策水平,税收、预算这类既关系民生、涉及到方方面面利益,同时也具有宏观经济效应的政策,需要进行更透明更充分的辩论(如4万亿方案和救楼市的天量信贷政策辩论就不充分),不能因为追求决策效率而牺牲掉决策质量。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