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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ST 华控 公告编号:2011-28 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3、会议召开情况: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8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园区一路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形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量共计114,863,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5%。 5、会议其他相关情况:会议由董事熊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到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既定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共一个,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授权公司再次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融资的议案》; 同意172,400股,占到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回避票114,690,754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杨芳、马彦逢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及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特此公告。 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07 证券简称:*ST华控 公告编号:2011-29 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华立仪表与SAGEMCOM公司 合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子公司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法国萨基姆通讯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公司于2010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就上述《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023号公告。双方于2010年12月31日签署了《关于同意合作备忘录延期的确认函》,并同意将备忘录的有效期延至2011年6月30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55号公告)。 双方依据备忘录内容,为达成合作进行了不懈努力,但由于合作方案的复杂性及受市场形势变化的影响,一直未能就合作的详细方案达成一致,也未签署正式协议。经双方协商,决定自2011年6月28日起终止原《合作备忘录》。由于《合作备忘录》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公司未实施实质性合作行为,因此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影响,也不会造成相关法律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华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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