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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7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许贝娜女士通知,许贝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钟南之大儿子的配偶)本人于2011年6月27日减持公司股份7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二、截至2011年6月27日,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1、综上,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郑巧娇、许贝娜在2011年2月28日至2011年6月27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33%,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2、2011年5月18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股本总数由25,513万股增加至51,026万股,股东所持股份数也相应发生变化,许贝娜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转增后公司总股本计算。 三、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本次减持后,许贝娜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9%,不再是公司第三大股东。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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