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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1- 01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作为持有本行已发行股份约26.52%的股东,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临时提案。本行董事会于2011 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行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交通银行2010年度股东大会(简称“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在上海市浦东大道2288号上海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举行。 本行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1年5月27日)已发行股份数为56,259,641,398股,为有权出席并可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对任何决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所有股东于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就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何限制。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共116人,合共持有36,693,540,301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22%。年度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本行董事长胡怀邦先生主持。本行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4名董事候选人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会议的监票人,本行股东倪枫先生、徐龙福先生、监事陈青女士及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东亚女士担任投票清点人。 本公告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本行10,708,815,617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9.03%,为本行关联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对第6项议案回避表决。 以上普通决议案均获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特别决议案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同意,表决通过。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11年5月13日和2011年6月14日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于2011年5月12日、2011年6月13日刊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的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补充通知、通函、补充通函及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数和召集人资格、提交程序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6 月28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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