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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04 股票简称:白云机场 公告编号:2011-009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会议无需要流通股股东单独表决的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章程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8日在广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7人,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21,928,9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8%,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光霖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会议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本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实现净利润587,778,570.54元,母公司的净利润536,024,898.0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3,602,489.80元后,加上2009年度结转之未分配利润1,309,134,332.57元,扣除2010年度已分配的普通股股利299,000,000.00元,共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92,556,740.80元。向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3.00元(含税),合计分配利润3.45亿元。 6、听取《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报告》(非表决事项) 7、《关于聘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温建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06-28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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