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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11-029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1年6月2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 8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周小天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及总裁职务的议案》; 鉴于周小天先生因个人家庭及身体健康原因向本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董事及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周小天先生辞去本公司董事及总裁职务以及本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并感谢其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的贡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任立人先生为本公司总裁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任立人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若当选,任期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文忠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甘永和先生为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一)。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本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聘任任期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第三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6月27日 附件一:个人简历 任立人先生,46岁,历任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青岛海信计算机公司总经理助理,海信(北京)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海信(南京)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09年7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任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2009年8月至今兼任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任立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除上文披露外,过去三年内任先生没有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权益。除上文披露外, 任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于任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并无于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酬金。任先生将参选本公司董事,如获委任,任期将由其于股东大会获委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12年6月25日)止。 除上文披露外, 任先生确认并无其它事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它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刘文忠先生,43岁,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8月期间任广东科龙空调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刘文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甘永和先生,43岁,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安徽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制造质量部、中心质量部部长,伊莱克斯(中国)电器公司质量经理、质量总监。2008年6月至今任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甘永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附件二: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本人完全同意其提名和聘任结果。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圣平 张睿佳 王爱国 2011年6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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