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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30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2011年6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30时,会期半天。 3.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 董事长胡守斌先生 7.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份10650938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7.85%。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逐项通过如下议案: 1.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 《2010年度财务决算》;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0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36,622.22元,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9,509,014.94元,报告期内已分配利润3,451,635.8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1,094,001.28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625,525.0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468,476.23元。本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续聘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6. 《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0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没有参与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8499289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7. 《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64895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该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没有参与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9900票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通过。 8. 《关于向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申请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9. 《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轻纺支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0. 《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1. 《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1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2. 《关于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胡守斌先生、傅勇国先生、姚伟民先生、吕玲有女士、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为独立董事。新任董事获选情况如下: 胡守斌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傅勇国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姚伟民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吕玲有女士: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何威明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姜永宏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钟学军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14.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选举,何小维先生和金建忠先生作为股东代表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其中,金建忠先生为独立监事。新任监事获选情况如下: 何小维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金建忠先生: 表决情况:同意106509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何小维先生和金建忠先生连同2011年6月7日经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陈跃新先生共三人一起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4月23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7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4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8至12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上述第13至14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5月28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章震亚、邓文剑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3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占应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胡守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胡守斌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为傅勇国先生(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继续聘任傅勇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继续聘任陈树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 继续聘任陈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 继续聘任陈建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 继续聘任王英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任职资格的要求。 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战略委员会由董事胡守斌先生、傅勇国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永宏先生共三人组成,由胡守斌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吕玲有女士和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姚伟民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永宏先生、钟学军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钟学军先生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共三人组成,由独立董事钟学军先生担任召集人。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傅勇国:总经理。男,1963年生,经济师,大专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公司团委书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经理,广州市保税区浪奇投资公司副经理,广州轻工钟表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自2005年6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自2005年5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奇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22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树旭:副总经理。男,1966年生,工程师、经济师,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皂厂副厂长,广州市方大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厂厂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皂生产部经理,生产计划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05年8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13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韬: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男,1965年生,高级工程师,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主管经理、副经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06年6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兼任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所长。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建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男,1968年生,工程师、经济师,本科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电脑中心主管经理、总经理助理。自2002年7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1年3月起任副总经理兼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兼任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86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英杰:财务负责人。男,1958年生,会计师,大专毕业。曾任广州市浪奇实业公司财务部副科长、科长,投资部经理,广州市浪奇包装容器用品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自2002年5月起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兼任韶关浪奇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奇宁化工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岜蜚特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董事。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股份64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1-03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没有监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监事会成员经讨论,通过如下决议: 选举金建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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