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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1年6月2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傅代国先生因在国外出差,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 2011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监管意见函》(川证监上市【2011】32号),《监管意见函》提到,我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研发费用、在建工程——风电孵化楼资金来源以及保函资金共3项披露事项有误。针对以上事项,公司对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更正。更正的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报》刊载的《川润股份2010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2011-023号)。更正后的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因公司接到四川省自贡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通知,公司所在地门牌编号变更为: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相应的《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发生变更,公司对此进行了修订。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公司实际经验经营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第十四条”、“第十九条”进行了修订。 修订的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告的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川润股份2010年审计报告更正的专项说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9日 附件: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修订前: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自贡市板仓工业集中区科创路1号 邮政编码:643000 修订后: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1号 邮政编码:643000 修订前: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稀油、干油集中润滑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设备,液压元件,液压成套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工业泵,电器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A级锅炉、A级锅炉部件,电站辅机的制造、销售;中低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销售;水工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机电产品,机电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高校后勤服务与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后: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稀油、干油集中润滑系统及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液压机械设备,液压元件,液压成套控制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通用机械设备,工业泵,电器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 A级锅炉部件,电站辅机的制造、销售;成套设备的销售,电站工程、余热发电工程、垃圾处理工程总包业务;水工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A级锅炉、高中低压压力容器销售,机电产品,机电设备安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高校后勤服务与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对外投资。(以上范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订前:第十九条 公司为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由四川川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罗丽华、钟利钢、罗全、罗永忠、罗永清、钟智刚、陈亚民、吴善淮。公司以四川川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净资产数102,866,873.19元,按1:0.67076988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6900万股,各发起人以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罗丽华持有35,109,500股;钟利钢持有11,500,000股;罗永忠持有10,350,000股;罗全持有5,520,000股;罗永清持有4,140,000股;钟智刚持有1,000,500股;陈亚民持有690,000股;吴善淮持有690,000股。 2009年6月19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各发起人持有股份数分别为:罗丽华持有38,620,450股;钟利钢持有12,650,000股;罗永忠持有11,385,000股;持有6,072,000股;罗永清持有4,554,000股;钟智刚持有1,100,550股;陈亚民持有759,000股;吴善淮持有759,000股。社会公众股25,300,000股。 公司于2010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43号文核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250万股,于2010年1月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发起人股东罗丽华、钟利钢、罗永忠、罗全、钟智刚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发起人股东罗永清于2009年11月20日增持1000股,实际持有股份为4,555,000股;发起人股东陈亚民、吴善淮所持有的股份已于2009年9月21日上市流通,股份数随股东交易发生变化。 新增限售流通股股东分别为:常州常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0,000股;沈汉标持有2,500,000万股;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000,000股;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2,000,000股;扬州市扬子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00,000股;陈小兵持有3,000,000股。 修订后:第十九条 公司为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由四川川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公司的发起人为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包括罗丽华、钟利钢、罗全、罗永忠、罗永清、钟智刚、陈亚民、吴善淮。公司以四川川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2月31日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认净资产数102,866,873.19元,按1:0.67076988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6900万股,各发起人以四川川润(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投入公司,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分别为:罗丽华持有35,109,5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50.88%;钟利钢持有11,50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16.67%;罗永忠持有10,35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15%;罗全持有5,52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8%;罗永清持有4,14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6%;钟智刚持有1,000,5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1.45%;陈亚民持有69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1%;吴善淮持有690,000股,占发起股份总数的1%。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如下: 一、更正事由 公司已于2011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和《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以下简称“年报摘要”),同时在《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年报摘要。2011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的《监管意见函》(川证监上市【2011】32号),《监管意见函》提到,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研发费用、在建工程——风电孵化楼资金来源以及保函资金共3项披露事项有误。针对以上事项,公司对2010年年报进行更正。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1、研发费用披露有误:原年报中的研发费用包含了购置仪器设备、设计软件等应归属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支出,现将该部分内容更正。更正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2、在建工程——风电孵化楼资金来源属公司披露有误:风电孵化楼位于公司成都工业园,属公司自筹资金投入建设,原年报中披露为募集资金投入,属披露错误,现对此更正,更正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造成影响。 3、保函资金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影响如下: 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期初余额5,746,131.25元、期末余额7,781,391.88元系川润股份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存放于银行指定专户的信用保证金,公司的会计处理将上述信用保证金列入了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中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规定,经核查,原计入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85,104,349.59元中有5,746,131.25元属于信用保证金;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32,980,294.39元中有7,781,391.88元属于信用保证金。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2009年度和2010年度会计报表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对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1)对2009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将上述不能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其他货币资金-信用保证金5,746,131.25元自2009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调出,同时调整5,746,131.25元计入2009年度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项调整调减了2009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46,131.25元,调减了2009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746,131.25元。 (2)对2010年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调整 将上述不能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其他货币资金-信用保证金5,746,131.25元自2010年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调出,将不能计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其他货币资金-信用保证金7,781,391.88元自2010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调出,同时调整2,035,260.63元计入2010年度的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该项调整调减了201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35,260.63元,调减了2010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35,260.63元。 以上事项的具体更正情况如下: (一)研发费用披露有误 修改情况:在2010年年度报告的第七节《董事会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中的“(8)研发情况”内容,修正如下: 原文: A、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更正后: A、研发费用支出情况 单位:万元
(二)在建工程——风电孵化楼资金来源披露有误 修改情况:在2010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10、在建工程”的“(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内容,修正如下: 原文: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更正后: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三)保函资金披露有误 修改情况:在2010年年度报告第二节《会计师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的“一、主要会计数据”及“二、主要财务指标”,第七节《董事会报告》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1)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10)现金流量分析”,第十节《财务报告》的“二、财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以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的“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中的“1、货币资金;3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修正如下: 原文: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及分析 单位:元
说明: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上升1596.31%,主要系报告锅炉产品订货大幅增加,预收款相应增加。 (10)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①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上升1596.31%,主要系报告期锅炉业务增长较快,预收账款较多所致;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表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银兵 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1、货币资金
注(2):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货币资金。 3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更正后: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近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及分析 单位:元
说明: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上升272.48%,主要系报告锅炉产品订货大幅增加,预收款相应增加。 (10)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说明: ①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上升272.48%,主要系报告期锅炉业务增长较快,预收账款较多所致;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二、财务报表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罗丽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炜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银兵 财务报表附注 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1、货币资金
注(2):其他货币资金是不能用于随时支付的、使用受到限制的履约保函。 注(3):此外,本公司不存在因抵押或冻结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货币资金。 38、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三、董事会对年报更正的说明 2011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的议案》,同意此次年报更正。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说明 公司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具了《关于2010年审计报告更正的专项说明》,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公司将避免类似错误的发生,同时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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