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799 证券简称:酒鬼酒 公告编号:2011-15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1-06-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1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了本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相关内容。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6月28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湖南吉首市振武营本公司三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赵公微(本公司执行董事)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三、股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6027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在表决公司《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股东中皇有限公司对酒鬼酒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中糖华丰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回避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忱、谢发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2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