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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6-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3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24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樊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浆板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吴佳林、潘桂华、蒋利亚、杨傲林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向关联方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出售10,000吨漂白硫酸盐桉木浆板,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相关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刊登于2011年6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浆板供应的关联交易公告》。

  附件:樊燕简历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樊燕简历

  樊燕,女,1962年3月出生,大学本科,制浆造纸专业,注册化工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历任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制浆造纸设计部主任、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现任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轻工业长沙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3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浆板供应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客户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骏泰浆纸" )拟向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珠海华丰" )出售10,000吨漂白硫酸盐桉木浆板,销售价格为5,200元/吨,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骏泰浆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控制人,珠海华丰与本公司同时受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浆板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浆板供应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子公司骏泰浆纸向珠海华丰出售10,000吨漂白硫酸盐桉木浆板。关联董事吴佳林、潘桂华、蒋利亚、杨傲林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欣

  注册资本:98,455.933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石化区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高档纸及纸板(包括高级灰底涂布白纸板、高档白卡纸及液体包装纸板)。

  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与珠海华丰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

  截至2010年12月31日,珠海华丰净资产11.16亿元,2010年净利润2,251.5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1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骏泰浆纸与珠海华丰签订《浆板买卖合同》,由骏泰浆纸供应10,000吨漂白硫酸盐桉木浆板,销售价格为5,200元/吨,总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200万元。

  交货期限:2011年9月30日前全部交付。

  协议生效:自买卖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岳阳林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为骏泰浆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以公平、公正、互利为前提进行交易,不会损害骏泰浆纸、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骏泰浆纸、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就本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确定,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3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1年4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于2011年6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为6.5亿元人民币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现发行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票面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为5.46%,期限为366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37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3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1年3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截至2011年6月28日,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情况,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4亿元(实际使用金额)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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