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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4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6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下午14:00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8名,实亲自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秦本军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姚新德先生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陈建飞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辛宁女士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公司3名监事会成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姚新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新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廖靖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孙步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晓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其中,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现任董事长秦本军先生、董事罗华阳先生未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将由7名董事组成,公司将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新一任董事长后,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相关手续。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针对上述董事会换届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审议,提名姚新德先生、廖靖军先生、孙步祥先生、杨晓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审议,提名刘红玉女士、杨建军先生、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书面同意。

经审阅上述7位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7名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此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将其提交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因该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宜。

详细内容见当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9.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原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公司决定拟由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向桂林银行申请变更授信方式:将原6,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变更为2,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其中30%的保证金)及4,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5,960(=2800*70%+4000)万元,担保期限至该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2年止。

详细内容见当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cninfo.com.cn的《对外担保公告》。

10.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决定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不超过1.5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同时,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秦本军先生为帮助公司发展,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为公司本次借款提供全额股权质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信托借款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公司将在与信托机构签订借款协议和股东完成股权质押登记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的发布。

11.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情况,董事会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涉及董事会成员人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具体修订情况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情况及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会成员人数及战略委员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建立<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该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2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将于2011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当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新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4年,在读研究生。姚新德先生为兴安县政协委员。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桂林德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姚新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611,6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0%,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步祥,中国国籍,拥有日本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0年,博士,先后毕业于南京医科大学、中山医科大学、日本国立公众研究院,并曾在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进行共同研究。孙步祥先生为美国癌症学会会员、日本癌症学会会员、日本毒理学会会员、日本药理学会会员、福建中医学院名誉教授。现任本公司董事、研发总监,广州阿明诺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步祥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廖靖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生物技术专业,博士。历任美国宝洁公司研发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化工部销售高级经理、亚洲食品饮料特许经营主管,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桂林罗汉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

廖靖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晓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2年,大学学历、农学及农业经济管理双学历,农艺师,获得过“广西优秀乡镇企业家”、“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家”称号。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公司发起人之一。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桂林君和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袭汇房地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桂林大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桂林君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杨晓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红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出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获“2006-2008年度广西优秀注册会计师”称号。历任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红玉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工作,现执业于广西理邦律师事务所,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建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若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1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冶金部地球物理勘察院助理工程师、有色总公司矿产地质研究院工程师、矿产地质研究院塑胶制品厂厂长、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培训中心主任、国际教育系主任。现任桂林理工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桂林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若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修订董事会构成相关条款

原章程: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修订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董事会暂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二、修订专门委员会相关条款

(1)原章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人士。

修订为:

第一百二十六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协助董事会行使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2)删除第一百二十七条,其后条目依次往前顺延。

原章程:

第一百二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提名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红玉女士、杨建军先生、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本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本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提名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刘红玉 ,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莱茵生物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莱茵生物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莱茵生物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刘红玉(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红玉

日 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杨建军 ,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莱茵生物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莱茵生物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莱茵生物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杨建军(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杨建军

日 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王若晨 ,作为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生物”或“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莱茵生物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莱茵生物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莱茵生物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王若晨(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若晨

日 期: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红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出生于1968年,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获“2006-2008年度广西优秀注册会计师”称号。历任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刘红玉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建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曾在广西同盛吉成律师事务所工作,现执业于广西理邦律师事务所,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杨建军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若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61年,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冶金部地球物理勘察院助理工程师、有色总公司矿产地质研究院工程师、矿产地质研究院塑胶制品厂厂长、桂林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培训中心主任、国际教育系主任。现任桂林理工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桂林理工大学MBA教育中心副主任,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若晨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6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2011年6月29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预案》,公司拟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因该子公司为公司全资控股,故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增资事宜。该预案尚需提交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二)增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投资”)

住所: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

法定代表人:秦本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内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市场、公路、城建、制造业、矿业、资产管理业、物业服务业、宾馆、医院、学校、旅游景区、企业项目、园林项目的投资。(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三)增资公司经营情况

莱茵投资在2010年11月注册成立后,已在桂林市临桂新区防洪排涝及湖塘水系工程BT融资项目(以下简称“BT项目”)中中标,详细情况见2011年1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四)莱茵投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年末2011年一季度末
总资产99,806,790.6299,449,532.76
负债总额100,000.00116,800.00
净资产99,706,790.6299,332,372.76
 2010年2011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93,209.38-374,057.86

(五)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此次增资前后莱茵投资的股权结构没有变化,均为公司全资控股。

三、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增资的目的

此次增资后,莱茵投资注册资本将达到人民币3亿元,此次增资有助于满足莱茵投资的项目资金需求,提升莱茵投资项目运营能力。

2.存在的风险

(1)资金财务风险:若莱茵投资在后续经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筹措、信贷政策、以及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的变化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BT项目合同尚未正式签订:目前,莱茵投资与相关利益方正在就BT项目合同进行谈判,尚未签订正式的项目合同。

(3)盈利能力风险:公司BT项目系采用“建设-移交”模式,能否及时回款和实现预期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金额较大,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承担着相应的机会成本和财务成本。公司将根据莱茵投资项目运营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7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桂林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生效。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案》:

2009年8月,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技术”)向桂林银行(原桂林市商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6,000万元,期限为3年,经公司2009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其中的3,4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0年7月,该项贷款已全部还清。

现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原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公司决定拟由莱茵技术向桂林银行申请变更授信方式:将原6,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变更为2,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其中30%的保证金)及4,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共计5,960(=2800*70%+4000)万元,担保期限至该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2年止。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本公司与桂林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才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0月23日

注册地点: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西城南路

法定代表人:秦本军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经营范围:植物提取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食品添加剂(甜菊糖甙、罗汉果甙)研发、生产及销售,农副土特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自营进出口。

被担保人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10年末2011年一季度末
资产总额214,284,206.71213,076,677.02
负债总额68,847,920.1071,247,068.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60,000,000.006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672,920.105,072,068.30
或有事项总额153,309,894.40153,309,894.40
其中:担保0.000.00
抵押153,309,894.40153,309,894.40
诉讼与仲裁事项0.000.00
净资产145,436,286.61141,829,608.72
 2010年2011年一季度
营业收入24,200,464.823,942,269.10
利润总额-6,966,022.78-3,606,677.89
净利润-6,966,022.78-3,606,677.89
最新的信用等级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期 限:上述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2年止

金 额:5,96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障原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莱茵技术向桂林银行申请变更授信方式:将原6,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变更为2,8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其中30%的保证金)及4,000万元可循环贷款授信,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将有助于及时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1,960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2.72%,目前实际执行的担保金额为6,000万元,占本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45%。

公司无逾期担保,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任何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一年度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日期:2011年7月18日上午10: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7月13日

4.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姚新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廖靖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孙步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名杨晓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名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名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名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13.审议《关于提名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4.审议《关于提名唐友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上述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1-4)、独立董事(议案5-7)和监事(议案12、13)候选人的议案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7月1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1年7月15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4:30 至17:00;

6.登记地点: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人:罗华阳、唐春龙

电话:0773-3568800、0773-3568817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县临桂镇秧塘工业园

邮编:54110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关于提名姚新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关于提名廖靖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关于提名孙步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关于提名杨晓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5.审议《关于提名刘红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6.审议《关于提名杨建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7.审议《关于提名王若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8.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9.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10.审议《关于公司向信托机构申请借款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11.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1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13.审议《关于提名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14.审议《关于提名唐友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二○一一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30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6月22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6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总部五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李元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唐友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简历附后,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具有提名权的股东秦本军先生、姚新德先生分别提名李元元先生、唐友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度第2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如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李元元先生、唐友铖先生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简历附后)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元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分子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曾任职于北京盈信阳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投资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物资部经理。

李元元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唐友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6年。毕业于广西经济学院,大专学历,注册咨询师(投资),高级建设项目管理师,中级经济师。曾任公司投资部副经理,贺州本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唐友铖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5年。毕业于广西大学精细化工专业,大学本科,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开发部经理。

李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11-02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一一年度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29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职工代表15人,实到15人,会议由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杨晓涛先生主持。会议专题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决议如下:

一致推选李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1975年。毕业于广西大学精细化工专业,大学本科,2001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开发部经理。

李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本公司拟聘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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