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7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3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周四)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其他列席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钱芳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考虑到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拟在苏州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的395亩用地(以下简称“黄埭厂区”)上统筹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总投资预计65,000万元。项目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第二期年产5万吨项目依据一期工程的盈利情况或市场变化情况决定投资进度。

公司《关于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利用黄埭厂区的土地面积,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按照公司在黄埭厂区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要求,公司对一期年产5万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基建部分及配套辅助设施做部分调整。

按照新的规划,预计新增建设工程费用2,150万元,新增设备购置费用2,090万元,预计总投资增加4,240万元,年折旧额增加233.68万元,投资回报期增加0.54年(所得税后)。

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加速公司产品研发速度、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成品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可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该项目投资顺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公告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门窗子公司的议案》;

为给公司的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延伸服务,扩大公司门窗产品在其细分市场上的美誉度及受众的相关度,树立标杆式的产品及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门窗子公司。

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五、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八、公司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经营业务的发展,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残值率予以调整。从原残值率10%变更为5%。

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上述一、二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4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周四)上午以现场方式在江苏省苏州市阳澄湖中路3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事宜由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佳铭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规划,顺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

2、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研发及生产效率、加速产品交付周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3、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门窗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经讨论后认为:设立门窗子公司主要提供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与公司现有的铝建筑型材业务无冲突,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及目标,有利于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4、 公司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此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整体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此次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是合理的,不存在应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利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6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普斯金”或“公司”)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为新建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39,398万元,其中项目建设投资36,165万元,项目流动资金3,233万元。本项目建设投资中建设工程费用4,683万元,包括建设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食堂、10KV配电站、污水处理设施等;主要设备采购24,918万元,包括12条挤压机组、2条电泳涂漆线组及1条粉末喷涂机组;安装工程费900万元。

2010年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7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公司取得了编号为苏相国土2010-G-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以下简称“黄埭厂区”),占地面积263,179平方米。

为充分利用新的土地面积,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按照公司在黄埭厂区规划新建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要求,公司对一期5万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规划,对募投项目建设投资的基建部分及配套辅助设施做部分调整。

一、募集资金项目规划调整部分:

1、 厂房

2008年年初制定的可研报告中,原募投项目用地面积为73,786平方米,主要生产车间厂房面积37,296平方米,包括了挤压车间、电泳涂漆和喷涂车间。按照现公司黄埭厂区10万吨铝挤压材总体规划,将募投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生产车间厂房面积增加至55,537平方米,生产厂房建设投资原为2,908万元,现增加901万元,预期总投资为3,809万元。

2、 10KV配电站

原募投项目10KV配电站建筑工程费用46万元,配电设备费用1,250万元。现由于配电设备技术的进步,公司对配电设备的选型做了调整,以采购进口设备为主。新设备对配电站的建设要求也发生了变化,由此增加10KV配电站建筑工程费用20万元,配套募投5万吨项目需要的配电设备新增550万元,预期总投资为1,866万元。

3、 污水处理

原募投项目污水处理计划采用以外包方式为主,公司内部只进行一级处理。现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原设计的污水处理系统不能承载日渐提高的环保新标准,公司需要按新的标准新建立一座可循环利用的污水处理系统。由此将新增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费用1,229万元,主要设备采购新增1,540万元。

二、募集资金项目规划调整后总体项目投资金额的变化及资金来源

经调整后,新增投资4,240万元,调整后的总投资为43,638万元,较原募投项目预算增加了10.76%,新增的资金部分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

三、调整资金使用额度后相关数据的变化

调整后的募投项目与之前对比,预计总投资金额增加4,240万元,年折旧额增加233.68万元,投资回报期增加0.54年(所得税后)。具体见下表:

项目调整后调整前变化幅度
项目建设投资建设工程(万元)6,8334,6832,15045.91%
设备购置(万元)27,90825,8182,0908.1%
年新增折旧额(万元)2,466.472,232.79233.6810.47%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7.16.560.548.23%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15.74%17.86%-2.12%-11.87%
预计达产后年销售收入(含税)(万元)137,620137,620
预计达成后利润总额(万元)9,053.369,287.04-233.68-2.52%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2,87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362.2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43,964.2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6月11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亩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38.83万元用于285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购置支出,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事项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独立董事对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事项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不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项目使用额度。

3、 公司监事会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事项的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发表意见如下: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的规划,顺应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调整募集项目使用额度,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罗普斯金在募投项目原设计产能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公司黄埭厂区的整体规划为年产10万吨铝挤压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伊始就必须为未来的产能扩张预留空间,因此本次增加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可减少未来二次规划的成本,有利于合理地进行厂房体布局,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有序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新增的投资,其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超募部分,符合《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罗普斯金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度。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额度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 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5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并于2010年9月7日,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公司取得了编号为苏相国土2010-G-3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该地块位于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以下简称“黄埭厂区”),占地面积263,179平方米,该宗地将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用地。

考虑到公司未来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在黄埭厂区用地面积充裕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黄埭厂区统筹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总投资预计65,000万元,项目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即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年产5万吨项目依据一期工程的盈利情况或市场变化情况决定投资进度。

一、项目规划概述

1、 拟规划新建项目: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

2、 项目实施主体: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 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

4、 项目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已先行实施的一期项目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二期5万吨项目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盈利情况或市场变化情况决定投资进度。

5、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预计65,000万元。

6、 资金来源:一期年产5万吨募投项目使用公司募集资金;二期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完成。

7、 项目合规性:本项目已获得苏州环境保护局苏环建[2011]89号文关于环境影响的批复。本项目申请报告已完成,正在报送有关部门核准。

二、项目规划的背景及必要性

1、 项目规划的背景

为不影响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于2010年 9月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地(即“黄埭厂区”)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用地及未来规划之用。考虑到黄埭厂区建设用地充裕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公司拟在黄埭厂区按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的规模整体规划,其中一期为正在建设中的5万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二期5万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盈利情况或市场变化情况决定投资进度。

2、 项目规划的必要性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目标,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通过整合自身管理优势、产品开发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持续扩大产能、丰富产品结构,成为国内同行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伊始就必须为未来的产能扩张预留空间。从全局出发,以10万吨规模整体进行黄埭厂区的统筹规划与建设,有利于减少未来二次规划的成本、有利于合理地进行厂房布局及保持整体一致性、有利于公司未来的有序发展。

三、一期项目投资概算

本次项目规划中的一期年产5万吨铝合金挤压材募投项目正在实施中,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投资总额为39,398万元。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议案,项目投资总额预计将增加至43,638万元。关于调整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期募投项目总投资43,638万元,其中包括6,833万元建设工程费用;主要设备采购27,008万元,包括12条挤压机组、2条电泳涂漆线组及1条粉末喷涂机组等;安装工程费900万元;其他及预备费用5,66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233万元。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规划将按序、有步骤的实施,一期募投项目已在进行之中,二期项目的投资进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项目周期较长。

2、 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期募投项目建成之后,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所处细分行业的优势地位,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二期项目规划则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后续支持。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年产10万吨铝合金挤压材项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实施,一期是正在建设中的募投年产5万吨铝挤压材项目。二期年产5万吨项目的投资并实施进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二期项目具体实施的时候进行相关事项的审核并及时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3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本次会计变更估计是固定资产残值率的变更。

1、 变更日期:2011年1月1日

2、 变更原因: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按规定执行10%,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及经营业务的发展,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及税务法规的规定,对固定资产残值率予以调整。

3、 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变更前,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10%;

变更后,固定资产的残值率为5%。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该对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的变更,结合了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因此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对本年度报表将产生一定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预计将影响公司2011年净利润,经测算:预计影响2011年净利润约327万元。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报告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影响金额约81.75万元,公司将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中进行调整。

四、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所中小板企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是基于公司规模的扩大,为规避经营性风险,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此次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并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专项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固定资产残值率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整体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此次变更固定资产残值率是合理的,不存在应用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公司利润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此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9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作为铝合金型材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原材料。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且公司部分客户在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过程中要求锁定原铝价格,以锁定其成本,因此,公司为避免铝价波动而造成的损失,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进行风险控制。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铝期货交易合约。

2、 预计投入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2011年度内,套期保值累计投入保证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范围之内。

3、资金来源

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 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 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铝价格的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 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 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材料相同的商品期货品种。

2、 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期货套期保值累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1,000万元,如拟投入超过1,000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 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利用期货交易业务来规避原铝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合理的期货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开展铝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8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为公司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产品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由公司出资设立全资门窗子公司(暂定名为: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1年6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资设立全资门窗子公司的议案》。

3、 投资实现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的批准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审核。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罗普斯金门窗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钱芳。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潘阳工业园内。

拟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防盗门窗、新型气密门窗、金属门窗及橡胶密封条、毛刷条及配件、五金件等门窗配件及附件。

四、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为给公司的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延伸服务,扩大公司门窗产品在其细分市场上的美誉度及受众的相关度,树立标杆式的产品及品牌形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2、 设立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门窗子公司主要提供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及售后服务,与公司现有的铝建筑型材业务无冲突,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及目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强做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投资风险

投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主要是门窗子公司在运营管理方面的风险。门窗子公司将依照公司的要求进行整章建制,强化内部管理,促使企业稳健快速发展。

六、其他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目前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本次对外投资之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33 证券简称:罗普斯金 公告编号:2011-02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

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发展的需要,为加快公司高性能铝合金挤压材业务的扩张,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谨慎研究及规划,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用于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18号文《关于核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2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2,877.8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362.2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为43,964.20万元。

根据公司2010年5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6月11日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购买395亩工业用土地使用权,其中285亩土地使用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6,538.83万元用于285亩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购置支出,相关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内。

4、项目建设内容: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加工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5、 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其中建设工程2,820万元,设备购置2,940万元,其他费用240万元。不包括该项目的用地费用。

6、 项目建设周期:建设周期为9个月,预计2012年6月底前完成投入生产。

7、 资金来源:全部由募集资金超募部分完成。

三、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1、 项目实施的背景

随着铝加工业的发展,铝材的应用更加广泛,特别是航空、航天、轨道交通、乘用车辆、军工材料等民用产品的开发,为铝材开拓了十分广阔的市场,同时,也对铝材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熔铸是铝材加工的头道工序,目的是为轧制、锻造、挤压生产提供优质锭坯。锭坯的冶金质量先天不足,常使后道工序难于补救,因此,要发挥铝材的潜力,首先应解决好铸锭的生产与质量控制。以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最低的成本获得高性能、高质量铝合金材料,并使之满足后部工序及最终产品的需要,这是熔铸工序的目的。

公司目前铝棒的供应一直依赖于上游熔铸加工商,然而随着公司逐步开拓铝挤压材产品的应用领域,铝挤压材产品对于铝及其合金的熔铸质量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特殊要求的铝合金制品需求也越来越多。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完善生产工艺、保证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加速拓展高性能铝合金制品的市场,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以满足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2、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九条有色金属第五款交通运输、高端制造及其他领域有色金属新材料生产的鼓励类项目。是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第十五条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第二条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鼓励类项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公司为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巩固自身的核心竞争能力、加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在广阔的铝挤压材产品应用市场领域中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本次投资是十分必要的。不仅是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项目预计效益

1、 经济效益

该项目产品主要是公司内部使用,作为生产环节的第一道工序。项目实施完成后,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可以降低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但该经济效益不能单独计算,只能在公司整体收益中的体现。

2、 其它效益

该项目实施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稳固公司在行业中的区域优势地位,有利于公司更快抢占市场,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项目存在的风险

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是公司在现有生产链的基础上往上游延伸的重大举措,由于公司一直以来未涉足该领域,故存在因技术研发人才缺乏而制约该项目快速转入生产并产生效益的风险。

2、 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该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加速公司产品研发速度、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提高成品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意义。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 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顺应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经认真审核,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万元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

2、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核查后,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资金使用有助于提高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3、 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专项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发表专项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提升研发及生产效率、加速产品交付周期,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

4、 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目前铝棒的供应一直依赖于上游熔铸加工商。随着公司逐步开拓铝挤压材产品的应用领域,铝挤压材产品对于铝及其合金的熔铸质量和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特殊要求的铝合金制品需求也越来越多。公司拟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并完善公司产品生产工艺、加快公司产品研发速度,有利于保证产品质量、节约生产成本、加强公司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无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超募资金投入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同意罗普斯金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建6万吨铝合金熔铸项目的核查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4、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5、 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6月30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广 告
   第A005版:深 港
   第A006版:焦 点
   第A007版:环 球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机 构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产 经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焦 点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
   第D029版:信息披露
   第D030版:信息披露
   第D031版:信息披露
   第D032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