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3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1-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上述公告中第一部分对外投资概述中土地及厂房购买金额存在差错,经复核,现对上述公告更正如下: 更正前内容为: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收购原天洁晨宇铝业等公司的部分厂房及土地,以合法方式转让给江西子公司,其中土地面积为147.11亩(土地实际面积和范围以经规划批复后实际实施项目用地红线标定为准),厂房面积为23000平方米,购买金额为588.44万元(伍佰捌拾捌万肆仟肆佰元整)。 更正后内容为: 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收购原天洁晨宇铝业等公司的部分厂房及土地,以合法方式转让给江西子公司,其中土地面积为147.11亩(土地实际面积和范围以经规划批复后实际实施项目用地红线标定为准),厂房面积为23000平方米,购买总金额为2153.76万元(贰仟壹佰伍拾叁万柒仟陆佰元整)。 更正后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上述差错深表歉意,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