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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1-02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1日上午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6月2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 《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方案》全文刊登于2011年7月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2011年7月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议案发表的核查意见详见2011年7月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信建投关于公司对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1年6月9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钟廉、刘小清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相应对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组成名单进行改选如下: 战略委员会:曾胜强(主任委员)、林楚彬、段永宽、曾石泉、钟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钟廉(主任委员)、刘小清、曾胜强; 审计委员会:刘小清(主任委员)、曾石泉、曾胜强。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11年6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1年6月23日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6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09,832,000股。由于公司总股本变更,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拟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将公司位于光明新区的产业园部分用房租赁给对方使用,租赁期为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租赁合同总金额为71.16万元。 该关联交易事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1年7月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二届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1-02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1日上午11: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6月27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青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深圳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总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1-024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 签订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迈斯”)签订租赁协议,将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6楼A、B区部分租赁给威迈斯作为生产场地,租赁面积为4,297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3.80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一年。
由于公司原任独立董事蔡友良(于2011年6月9日离任)持有威迈斯78.40%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1年7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项议案获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由于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因此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实收资本600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401-(1-2室);法定代表人为杨雪锋,经营范围为DC-DC模块电源、AC-DC模块电源、电子、电气控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凭环保批文经营); 能源转换设备、节能产品及自产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公司原任独立董事蔡友良(于2011年6月9日离任)持有威迈斯78.40%的股权,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将位于光明新区松白路甲子塘证通电子产业园6楼A、B区部分租赁给威迈斯作为生产、仓库场地,建筑面积为4297平方米,租赁价格为13.80元/月、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一年。 2、公司向威迈斯提供宿舍、食堂等配套服务,宿舍按每月每间人民币400元收取租金,水电费自理。食堂按餐饮公司的伙食标准向威迈斯员工开放。 3、在签订本协议后,公司给予威迈斯两个月时间的免租金装修期。此两个月时间,公司不收取租金。 本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采购定价采用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有产业园场所租赁给威迈斯使用,将有利于公司产业园工业用房的使用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定价,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公司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与威迈斯公司发生其他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我们的认可,经我们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与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交易定价采取市场公允价格,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3、在审议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临时)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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