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11-018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27,125,15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80%,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7月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91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00万股,并于2008年7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时公司总股本为134,962,689股。 2009年8月27日,公司实施了每10股转增5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34,962,689股增至202,444,033股。 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02,444,033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27,125,151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做出如下一致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7月8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127,125,15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2.8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人。 4、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备注: 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公司国有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规定比例分别冻结了3,750,636股和1,349,364股。被冻结股份将也于本次解除限售,但解除限售后仍将冻结。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