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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1-18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1-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500,000股,占总股本的1.5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7月7日。 一、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取得情况 2009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25号)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诚志股份”)分别向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清华控股”)发行9,195,271股股份、向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发行17,849,643股股份,购买清华控股及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及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各100%股权。 石家庄永生实业总公司已于2009年8月进行了改制,改制后名称变更为“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称“永生集团”)。石家庄开发区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更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7月,“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吸收合并方式并购“石家庄永生华清液晶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之后,统一更名为“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清华控股、永生集团作出的承诺,清华控股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永生集团本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如下:8,849,643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1年6月25日;4,500,000股股份自2009年6月26日至2012年6月25日。 永生集团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于2011年6月25日限售期届满,于2011年7月7日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部分为永生集团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永生集团严格遵守有关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2009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作出的承诺,其持有的4,500,000股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解除限售。
三、股份变动情况
四、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永生集团在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17,849,643股股份时承诺:8,849,643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4,500,000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4,500,000股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永生集团在锁定期内,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承诺,未发生所持股份发生交易或转让的行为。其中,8,849,643股于2010年6月28日因锁定期满,依法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永生集团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2)、公司不存在对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永生集团的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永生集团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4)、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永生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其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石家庄永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有关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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