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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0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飞雄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1年7月6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时间:2011年7月6日。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6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2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6月3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7月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民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7月6日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 帝龙新材 公告编号:2011-021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08年5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70号《关于核准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委托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6.05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869.2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094.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浙天验〔2008〕48号《验资报告》。 截止2011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231.36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953.77万元。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以及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中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期限届满之前将及时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预计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58.5万元。 三、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3、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举能够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中2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帝龙新材使用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2,000万元,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 帝龙新材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风险投资情况,同时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对帝龙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帝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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