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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6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7月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毛庆传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史万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3)详见2011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24)详见2011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1-025)详见2011年7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7月1日收到独立董事刘延岭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刘延岭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刘延岭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向刘延岭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刘延岭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刘延岭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下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刘延岭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武宗章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武宗章先生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候选人武宗章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宗章先生: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1995年8月至1999年8月,任职于河南华威律师事务所;2000年至2002年,任职于陕西秦翰律师事务所;2002年9月至2005年1月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专业本科);2002年至今任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武宗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3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7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公司拟参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中编号为TDJYX-2011-040、TDJYX-2011-41和TDJYX-2011-42三宗土地的竞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所需资金均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不涉及关联交易。 2、挂牌人情况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为: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6号。 3、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拟竞买的三宗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宗土地编号为:TDJYX-2011-040,土地位置:司马大街以西,李马路以北,土地面积:67,883.781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有色金属新材料,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180元/m2,保证金为1,222万元人民币; 第二宗地编号为:TDJYX-2011-41,土地位置:司马大街以西,李马路以南,土地面积:126,238.232 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有色金属新材料,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180元/m2,保证金为2,272万元人民币; 第三宗地编号为:TDJYX-2011-42,土地位置:司马大街以西,朝阳路以南,土地面积:113,503.396 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产业类型为新能源,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建筑高度不高于36米,出让年限为50年,挂牌起始价为180元/m2,保证金为2,043万元人民币。 4、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未来在现有厂区的建设及扩展存在局限性,故本次拟竞买的三宗土地为紧邻土地,主要为以后发展积累资源,以满足生产规模扩大时的厂房建设和未来规划发展的需求,为长期发展创造必要条件,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事宜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5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21日(星期四) 9:00-12:00 3、会议地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7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11年7月18日-20日9:00-11:30,14: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 邮政编码:471922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偃师市史家湾工业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471922 联系人:张治中 李高杰 电话:0379-67512588 传真:0379-67512888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河南通达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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