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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8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7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7月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到11000万元,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其中本公司增资5100万元,出资额由510万元增加到561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51%不变(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51%、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25%、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24%)。新公司成立后拟在宁波竞买用于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土地(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在工商注册、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后,可在宁波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价格参与竞买用于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土地。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决定于2011年7月21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9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和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将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到1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5100万元,出资额由510万元增加到5610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仍为51%不变;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增资4900万元,出资额由490万元增加到5390万元,增资后出资比例仍为49%不变。

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后成立,于2011年6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公司未能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该事项披露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在此向公司的投资者致歉。

本次增资事项的开始筹划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在此之前未发生过与此次增资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7月4日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截止到本公告日,12个月内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累计金额为561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及12个月内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累计金额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年5月11日,住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七号201室,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主要经营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等。该公司的股东为金波等70名自然人,均为本公司持股 52%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上述人员均由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聘任,未在本公司控股股东或本公司任职或兼职。上述自然人出资成立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均为其个人的工资奖金收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同比例增资双方均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由双方自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8日,注册地址: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主要经营:实业投资、项目管理与咨询等,主要从事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同比例增资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签署《增资协议书》并实施。依据《增资协议书》草案的规定,原股东同比例向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追加投资,其中本公司追加投资5100万元,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9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追加投资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1000万元,本公司与宁波经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51%和49%不变;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管理人员保持不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利用宁波及周边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紧密围绕公司定位于大宗原材料的价值链供应商、突出贸易主业的战略,专注于能与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形成产业互补的项目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如商业地产、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等,促进公司经营规模及经济效益的提高。因业务发展需要,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与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成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公告)。本次同比例增资后,大大增强了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资金实力,为引入具备良好商业地产开发运作经验的投资方创造有利的条件,有利于该项目未来对目标客户的引入和后续经营。同时,也为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项目投资及后续运营开发的整体资金平衡与优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六、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0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从事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具体经营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200 万元,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注册地:宁波市高新技术园区。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开始筹划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在此之前未发生过与此次增资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事项。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11年7月4日召开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其中: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对外投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主体介绍

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8日,住所为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号512-4,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波,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实业投资,项目管理与咨询。

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是注册地在宁波市江东区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沙勇,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投资与咨询、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系宁波迪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沙勇先生。

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是注册地在宁波市鄞州区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高路勇,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主要经营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该公司系宁波高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高路勇先生。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各方以现金出资,所需资金由各投资方自筹。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万元,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其中: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10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4%。新公司从事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具体经营范围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3、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从事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情况:

宁波市是东部沿海发达城市,商业氛围良好。宁波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支持城市商业综合体的开发,近期将在东部推出多块土地用于建设城市商业综合体项目。新公司在工商注册、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后,将在宁波竞买竞买用于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土地,积级参与商业地产的开发建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以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为核心的控股子公司作为从事市场高度竞争的进出口贸易企业,多年来坚持以人为本,深耕进出口贸易主营业务,创造出了良好的业绩。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公司愈加深刻地认识到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应当分散经营风险,对现有一般贸易的单一盈利模式模式有所突破,因此在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凭借逐渐提高的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充分利用当前良好的投资契机和当地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公司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的有力举措。

为此,在集团管控、专业经营的前提下,组建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利用宁波及周边经济发达地区的优势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将会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收益,进一步壮大公司的规模和实力,增强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委派具有高度责任心、较强学习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新公司董事长等主要职务,并定期对其进行制度化审计,控制经营及财务风险,保障其规范、有序、高效地发展。

五、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如意集团 公告编号:2011-021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2011年7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10:00召开。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15日,于当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连云港云台宾馆会议室(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2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因业务发展需要,将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增资到11000万元,原股东同比例增资,即本公司增资5100万元,出资额由510万元增加到5610万元,出资比例仍为51%不变(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2、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智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其中宁波远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200万元占51%(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3、宁波远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在工商注册、依法取得经营资质后,可在宁波以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价格参与竞买用于建设自用写字楼及远大商务商业中心的土地。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深圳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受托出席者,还须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于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开会当日会议召开前也可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传真:0518-85150105;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北郊路6号;邮政编码:222006。

2、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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