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3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7月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7月4日-2011年7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7月4日15:00至2011年7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产业大厦多功能报告厅。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新强先生。 (6)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69人,代表股份189,655,7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659%。 (2) 出席现场股东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178,873,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14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0,782,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600,46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6%;反对票70,3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票982,0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8%。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国家新公布的政策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对原《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三章股份”、“第七章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作相应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票188,577,66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15%;反对票70,313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1%;弃权票1,004,80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98%。 (三)《关于选举华工科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马新强、童俊、熊新华、王中、闵大勇、刘大桥、吕卫平、杨海燕、骆晓鸣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吕卫平、杨海燕、骆晓鸣为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1.选举马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9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2.选举童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3.选举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4.选举王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5.选举闵大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9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6.选举刘大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7.选举吕卫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9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8.选举杨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9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9.选举骆晓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62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四)《关于选举华工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选举李士训、王晓北、黄树明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红玲、陆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1.选举李士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63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2.选举王晓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3.选举黄树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表决情况是:同意票178,870,657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33%。 公司201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1年6月13日作出决议,选举王红玲、陆峰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徐莹、刘兴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4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在2010年8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明确本次非公开发行三个拟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分别为华工正源、华工图像及新高理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华工科技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注入。 公司在2011年7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26,500万元,向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2,000万元。 一、概述 根据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公司”)2010年8月10日发布的《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将投入三个项目,其中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由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正源”)负责建设,新型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产业化由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图像”)负责建设,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由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高理”)负责建设。 华工正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工科技持股96.19%,自然人李保根持股1.27%,自然人王长虹持股1.27%,自然人杨新民持股1.27%),新高理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用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进行增资,由华工正源负责建设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由新高理负责建设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上述两个项目的拟投入情况如下:
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731,659,700.00 元。根据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5月23日出具的《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11)355号),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97,345,182.80元置换先期投入的华工正源和新高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其中华工正源和新高理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7,345,18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保证华工正源、新高理募投项目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根据工程建设安排,公司拟于近期向华工正源增资26,5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3元;向新高理增资12,000万元,本次增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6元。上述增资的价格系分别参照华工正源及新高理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每元注册资本对应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增资完成后,华工正源注册资本金从现在的23,700万元增加至44,084万元,新高理注册资本金从现在的9,000万元增加到16,500万元。公司对华工正源、新高理的增资实际为对上述募投项目的投资。 本次公司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增资行为不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此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受资方主体介绍 1、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光子产业园,法定代表人刘含树,注册资本人民币23,700万元,经营范围为:光器件和光模块以及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生产和销售。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1)123号),华工正源201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82,266.10万元,负债总额49,578.67万元,应收款项总额24,584.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32,687.43万元,营业收入43,139.43万元,营业利润3,906.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64.0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9.59万元。 2、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 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东湖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马新强,注册资本人民币9,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子元器件、电子电器及新材料开发、制造和销售。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1)128号),新高理2010年的主要财务指标为:资产总额24,867.69万元,负债总额9,770.81万元,应收款项总额6,697.3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5,096.88万元,营业收入30,024.81万元,营业利润5,086.6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15.8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0.87万元。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华工正源本次增扩的注册资本人民币20,384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后的华工科技对华工正源持股比例由原先的96.19%增加为97.95%。 新高理本次增扩的注册资本人民币7,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本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增资后的新高理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目的是用于华工正源及新高理建设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及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 五、其他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用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26,42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三网合一及3G用核心光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向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增资11,81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新型热敏电子功能陶瓷器件产业化项目建设。本次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增资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结论为:华工科技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宏源证券作为华工科技2011年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同意华工科技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分别向华工正源及新高理公司增资26,500万元、12,000万元。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有限公司增资议案的独立意见》、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保荐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供投资者查阅。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保荐意见》。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4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1次会议于2011年7月5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有效表决票5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到会监事充分讨论并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李士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长。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李士训先生个人简历 李士训,男,47岁,汉族,会计师,华中科技大学5级职员。曾任华中理工大学机械厂财务部财务经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集人。现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1-3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1年7月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1年7月5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童俊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董事马新强先生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杨海燕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到会,委托独立董事吕卫平先生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充分讨论并举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马新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骆晓鸣,委员会成员由骆晓鸣、杨海燕、童俊三人组成;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马新强,委员会成员由马新强、吕卫平、王中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杨海燕,委员会成员由杨海燕、吕卫平、马新强三人组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吕卫平,委员会成员由吕卫平、骆晓鸣、熊新华三人组成。 三、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马新强先生提名,聘任董事王中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含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刘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安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四、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王中先生提名,聘任董事闵大勇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刘含树、杨兴国、聂波、熊文、杨肖为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独立董事吕卫平、杨海燕、骆晓鸣对本次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华工正源、新高理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40。 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和8000万美元的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对外支付款项等经常项下贸易支出,其中4000万美元额度的期限为三年,其余额度的期限为一年。目前综合授信的有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吕卫平、杨海燕、骆晓鸣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附:个人简历。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个人简历: 马新强,男,46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员。曾任华中理工大学高理电子电器公司总经理,华中理工大学高理公司总经理,华中理工大学制冷设备厂厂长,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华工Farley Laserlab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华工科技葛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激光技术与工程研究院副院长、国家防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华中科技大学激光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州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海恒化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中,男,47岁,中共党员,法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华中理工大学党委办公室秘书,研究生分团委书记,华中理工大学高理电子电器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工FARLEY LASERLAB公司董事,上海团结普瑞玛激光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光谷科威晶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鄂州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海恒化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恒信激光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闵大勇,男,40岁,中共党员,华中理工大学自动控制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曾任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套事业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工Farley Laserlab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恒信激光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日精密激光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汉华工激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含树,男,44岁,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现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工FARLEY LASERLAB有限公司董事,武汉法利莱切割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监事长,武汉法利普纳泽切割系统有限公司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兴国,男,47岁,中共党员,副研究员。曾任本公司行政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企业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华工赛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鄂州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贸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团结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图像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聂波,男,41岁,土家族,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工科技高理分公司副总经理,华工科技总经理助理兼技术中心经理,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赛百数据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华工新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鄂州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熊文,男,43岁,中共党员,激光专业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曾任武汉海通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元分公司副总经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光电子器件研究所所长职务。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肖,男,41岁,汉族,大学本科。曾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发展部经理,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卫,男,41岁,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海南实验银行证券部交易员,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会计部、证券部副总经理,武汉凯旋恒盛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海恒化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安欣,女,3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期间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华工科技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华工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