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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1-025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17日发出通知,于2011年7月5日至2011年7月6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1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 14:00在公司设计研究中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7月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1年7月5日下午15:00 至 2011年7月6日下午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林先生主持。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1人,代表股份332,164,1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8% 。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285,023,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5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48人,代表股份47,14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01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票44,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7,096,59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7%;反对44,45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弃权0股。

  1.02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票44,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7,096,59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7%;反对44,45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弃权0股。

  1.03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6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票44,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7,096,59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7%;反对44,45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弃权0股。

  2、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4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票44,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7,096,39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3%;反对44,45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

  3、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32,119,47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6%;反对票44,4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票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47,096,39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53%;反对44,45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43%;弃权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指派潘斌律师、王建文律师、叶菲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之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081 证券简称:金螳螂 公告编号:2011-026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昨日,有关媒体报道出现了有关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传闻:"从诉讼额度排名来看,西飞国际(000768)和金螳螂(002081)之间的诉讼额高达50亿元,成为榜首。根据西飞国际在今年4月29日发布的公告,2010年10月28日,因苏州金螳螂公司存在"西飞"商标的侵权行为,西飞方面向乌鲁木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苏州金螳螂公司赔偿西飞集团及西飞天澳公司经济损失500,000万元。目前,该诉讼事项正在审理中。"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1、2010年10月28日,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飞集团")及西安西飞国际天澳航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飞天澳")因同公司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公司赔偿该上述两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因该诉讼涉及金额较小,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信息披露规定需要披露的标准,公司未将该诉讼事项予以公告。

  2、庭审阶段,西飞集团和西飞天澳将请求的经济损失赔偿金额变更为50万元。

  3、2011年4月28日,西飞集团和西飞天澳与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约定:和解协议签订后五日内,西飞集团和西飞天澳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对公司的商标侵权诉讼,即撤回经济损失赔偿请求等所有起诉请求。

  4、2011年5月5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乌中民三初字第14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西飞国际、西飞天澳撤回诉讼。

  三、必要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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