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1-5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因股权确认事项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高新区法院)起诉本公司。高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近日,本公司收到高新区法院应诉通知书。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各方当事人 原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 (二)纠纷的起因、依据及请求 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持有本公司12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5%。原告就前述120万股股权确认事项起诉本公司。原告民事起诉状表明: 1、西藏自治区石油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后,出现了名称变更、归属关系变化、主体资格注销等情形。 2、原告应享有原西藏自治区石油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20万股股权。 3、原告已向高新区法院提出依法确认原告享有本公司的120万股股权,并由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的请求。 三、本案尚未开庭 四、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案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暂不能预计本案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应诉通知书 (二)民事起诉讼状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 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1-54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就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的292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诉及其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7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06)广法执字第60、63-1号。该通知载明,本公司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中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剩余金额,目前可暂定为863.2104万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七月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