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1-03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 3、股权登记日:2011年6月30日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1-14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长鸿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159,84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74.7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840,000股,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修正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傅羽韬、章杰 3、结论性意见:双环传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7月7日 本版导读:
|